| 名称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50 | 325 |
| 高职排名 | 131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74 | 512428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59 | 24255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73 | 5133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00 | 54161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5 | 39244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3 | 135982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7 | 116816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99232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6年山东省教育厅确定我院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2008年北京市奥组委海淀分指授予学院“北京奥运安保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评估“双优”学院,2009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学院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学院设有“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条例” 、“爱心基金”、“勤工助学岗”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还为经济困难新生开有绿色通道,对于家庭困难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确保顺利入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让一名学生辍学。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湖北水院”)是2002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湖北省水利厅主管,业务上接受湖北省教育厅管理指导,是一所以培养水利水电类专业人才为主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南湖校区和汤逊湖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73亩,建筑面积21万多平米,资产总值5亿多元,现有在校生1万余人。办学近70年来,学院累计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各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万多名,逐步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水电人才培养基地。被水利部确认为首批“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并获“全国水利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校建设单位和湖北省优质高等职业学校。2020年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顺利通过省级复核。在高职智库发布的教学能力国赛成绩排名中,学院位列全省第2位。学生就业率稳定在95%以上。
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政策,从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实际问题出发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奖、助、补、贷、勤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多元化、全方位资助体系,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每年奖励、资助额度达一千万元。学院现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用于奖励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贫困生伙食补贴以及医疗保障补助,用于资助在校贫困生,每年受资助的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30%;学院常年为贫困生提供包括校阳光商亭、阳光报亭、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收发室、机房、文印室、保卫处在内的百余个固定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院积极帮助贫困学生申请办理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校生参保率达到98%以上)和在校国家助学贷款,真正使贫困家庭学生上得起学、吃得起饭、看得起病,使每一个困难学生充分享受到党和国家给予的温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新生可根据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贷款要求办齐相关手续,来校后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