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86 | 263 |
| 高职排名 | 551 | 6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54 | 544301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3 | 23542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17285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6187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位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济南东部大学城,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专门培养旅游人才的专科层次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实行省教育厅与省旅游局双重领导、以省旅游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国际代码:13858。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既有一批具有丰富旅游业从业实践经验并赴英国、美国、德国、瑞士、日本、韩国、新加坡、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留学进修的专业课教师,又有一批多年从事专业技术教育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课教师,同时还常年聘请美国、日本、韩国、法国等国外籍教师任课。学院具有一流的教学设施设备,形体训练房、健身房、实习酒吧、模拟客房、模拟餐厅、模拟导游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学术报告厅、中西餐烹饪教室、电子阅览室等一应俱全。功能齐全、设施一流、总投资3500万元的实训中心和占地120亩的高尔夫训练场已建成投入使用。学院占地1000亩,学习生活环境优雅。学院以“我们的天职是创造幸福”作为校训,以让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为基本办学和管理理念,以构建“人文化”、“数字化”“生态化”“国际化”校园为基本目标,致力于建设环境优美、管理严格、文化氛围浓郁、设施先进完备的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旅游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现有五系(饭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外语系、休闲事业管理系、营养烹饪系)一部(基础部)一中心(计算机信息中心),共开设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法语、航空服务、表演艺术、装饰艺术设计、高尔夫休闲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工艺、公共营养、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市场开发与营销、景区开发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等18个专业。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运输类 | ||
| 导游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 旅游英语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语言类 |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福建省A类高职院校。地处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城市、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泉州市中心鲤城区;背倚著名的紫帽山风景区,校园风景秀丽;靠近机场、动车站、高速出入口,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秉承“明德、善学、强技、力行”校训;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超越战略,助力产业链现代化提升,焕发着新时代的勃勃生机;现有财经商贸、轻工纺织、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旅游等8大类35个专业(含方向);各类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员工400余人;学院正全力建设一所面向福建、辐射全国,以商贸为主、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福建知名万人高职院校。
(一)学院各项收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的规定,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泉州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并在院务公开栏和学院网站公布。退费办法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执行。
(二)学费: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6000元/年(除人物形象设计专业7200元/年,软件技术专业9000元/年外)。[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的为准]
(三)住宿费:依据泉价费〔2014〕101号文、泉价〔2015〕117号文、泉价[2016]107号文的规定,住宿生按房源类别标准计费。
院本部五类标准:700元/年、750元/年、850元/年、870元/年、950元/年、970元/年。
慈山校区二类标准:570元/年、830元/年。
(四)代办费:预收800元/年,多还少补。
(五)退费办法: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