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卫生法学) | 北京 | 本科批 | - | 553 | 15441 |
| 综合 | 法学(卫生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 | 633 | 15554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卫生法学) | 北京 | 本科批 | - | 562 | 15703 |
| 综合 | 法学(卫生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 | 640 | 13796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综合 | 法学(卫生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 | 631 | 15679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 理科 | 法学(卫生法学) | 北京 | 本科一批 | - | 554 | 13665 |
| 理科 | 法学 | 河北 | 本科一批 | - | 640 | 2804 |
| 综合 | 法学(卫生法学) | 浙江 | 平行录取一段 | - | 622 | 15106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 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 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 级专门人才,同时兼顾培养能够在各高等、中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的教师。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 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 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学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 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 学、环境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2.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 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 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3.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 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方面的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具有独立自主地学习并获取本专业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社 交能力以及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根据本专业不同的任务检索相关文献。
(2)应用知识的能力
具有在获得相关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学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应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解决实 践中遇到的专业问题的综合能力。
(3)实践能力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精神)
掌握进行创造活动的思维方法,能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创业思维和探索能力。
4.比较系统地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的基本知识,具有在本专业与相关领 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知识、方法与工具,能够进行中外文法律与法学 文献检索,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应用基本的数据库,掌握法律写作的基本知识。
5.了解中国和相关国际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
主干学科:法学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国际法(在本科阶段所有学科均在法学一 级学科下招生培养)。
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 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司法部门实习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本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 0302 政治学类
学校校本部设有11个学院、1个研究中心,包括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中医药学院、医学人文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学院、燕京医学院,脑重大疾病研究中心。学校现有21所临床医学院(其中19所为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第四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附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第十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儿科医学院)、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卫生学院)、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妇产医学院)、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药临床医学院)、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肿瘤医学院)、附属北京康复医院(北京康复医学院)、附属北京潞河医院(潞河临床医学院)、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中日友好临床医学院),以及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校还设有39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39个临床诊疗与研究中心。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1.北京生源,需持有《入学通知书》及下列材料:
《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北京市低收入农户》、本人特困供养证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证件、《儿童福利证》、烈士子女证明、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证件、本人或父母残疾证件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 外地生源,需持有《入学通知书》及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
(1)生源地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低收入证件、本人特困供养证件、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证件、孤儿证件、烈士子女证明、因公牺牲民警子女证件、本人或父母残疾证件等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2)生源地扶贫办发放的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证件在有效期之内。
(3)入学当年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纸质版。
3.凡持上述材料者,即可通过困难生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无法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以补充应缴纳的学费
二、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具有以下材料或证明者,均可提出困难申请: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对象及其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低收入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学生等特殊群体,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经四级审核后,可直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2.如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者,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医药费收据、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直系亲属在学证明等)至学院,经学校四级认定程序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
3.申请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要准备以下材料:
(1)《首都医科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0版)。要求:入校后从学院领取,表格正反打印,内容亲笔手写,不能打印。
(2)《首都医科大学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成员信息表》。要求:入校后从学院领取,同一学生的直系亲属和近亲属要分条填写信息。
(3)政府部门发放的贫困证件或四级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认定为特困生的学生,需向学院提交相关证明及材料: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者,应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单亲家庭或孤儿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父母一方为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父母一方长期重病者,应提供家庭所在地区二等甲级医院以上(含二等甲级)相关医疗证明;为烈士、优抚家庭子女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材料;入校前已接受社会资助者,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者,提供相关证明。
5.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进行复核。
三、校内困补
1.凡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学生,方有资格获得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100元;获得校外资助超过3000元/年(含)的学生,不享受校内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2.凡因突发原因出现经济困难的可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经学院审核后提交申请至学生处。
四、勤工助学
具有我校经济困难学生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按文件规定给予一定报酬。
五、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助学金:按照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具有我校当年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能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乱纪行为;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及勤工助学活动;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积极向上,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经学院上报,由学校审核评定。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年)和二等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
2.社会助学专项基金:凡我校正式注册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校全日制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长学制、高职)学生,可参评其他助学专项基金,如“爱心成就未来”。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的银行贷款,它由学生或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不需担保或抵押。生源地贷款办理方式便捷,还款形式多样快捷,且还贷年限较长。原籍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新生,必须在原籍贷款,具体申请条件和办理程序请参考《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向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咨询。
七、国家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为被我校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且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法在家庭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在校学生。
2.贷款方式及金额: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额度为8000元。
3.贷款材料:
(1)申贷学生凭《入学通知书》、《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外地生源)或者《北京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或《北京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复印件之一(北京生源)、身份证、全家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于开学报到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未满18周岁学生和已婚学生还需另外提供《家属同意确认书》。
4.还款办法:
(1)助学贷款在学生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毕业后贷款利息由本人负担。
(2)如借款学生未按照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有权在相关媒体曝光不良记录。
(3)提前还款时必须贷款学生本人亲自前往北京银行办理还款手续,不得请他人代理。
首都医科大学学生处
首都医科大学新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教委审定,我校学费、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标准:
1、阶平班:本科阶段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阶段10000元/年
“5+3”一体化专业:本科阶段6000元/年,硕士研究生阶段8000元/年。
2、本科各专业: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儿科学、口腔医学、眼视光医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临床药学、药学、康复治疗学、中药学、护理学、助产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临床医学(北京急救中心定向)、医学实验技术 |
6000元/年 |
生物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 |
5500元/年 |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法学(卫生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管理) |
5000元/年 |
临床医学(北京郊区定向)、预防医学(北京郊区定向) |
免收 |
3、高职各专业: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临床医学(乡村医生) |
免收 |
二、住宿费标准:
博贤楼每人每学年1200元,博慧楼每人每学年900元,其它为每人每学年750元。
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种类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凡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科研创新、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均可按评选规定参评各项奖励,获奖者将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设立奖项有:
一、荣誉称号:
1.三好学生(5%)
2.优秀学生干部(3%)
3.优秀毕业生(15%)
4.先进班集体(15%,不含新生班级)
二、综合奖学金:
1.首都医科大学特等奖(10名)
2.优秀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25%,高职高专15%)
一等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5%,高职高专3%)
二等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8%,高职高专5%)
三等奖学金(长学制和阶平班学生本科阶段、本科12%,高职高专7%)
三、单项奖学金(合计不超过10%):
1.科研创新奖
2.学习进步奖
3.社会工作奖
4.文体活动奖
四、专项奖学金:
由上级颁发的各类奖学金;企业或个人出资通过社会力量赞助冠名的各类奖学金;专门针对特定学生群体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农村卫生人才专项奖学金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仅限临床专业北京郊区定向班学生和专科定向班学生)。
五、国家类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仅限经济困难生参评)

首都医科大学儿科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25,最低位次是4759、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13,最低位次是6212、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68,最低位次是2401、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37,最低位次是3196、河

首都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3,最低位次是7612、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54,最低位次是3893、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27,最低位次是5092、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6,最低位次是1912、

首都医科大学眼视光医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8,最低位次是6880、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54,最低位次是3893、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37,最低位次是3196、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10,最低位次是503

首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47,最低位次是2484、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31,最低位次是4074、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15,最低位次是5971、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96,最低位次是1299、天

首都医科大学基础医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7,最低位次是8453、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54,最低位次是3893、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35,最低位次是3527、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9,最低位次是4666、

首都医科大学假肢矫形工程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最低位次是15332、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6,最低位次是22895。首都医科大学假肢矫形工程录取分数线1.2020年假肢矫形工程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

首都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6,最低位次是13255、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21,最低位次是6561、辽宁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25,最低位次是5531、吉林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2,最低位次是2

首都师范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78,最低位次是11319。首都师范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1.2021年法学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综合法学北京本科批-.2020年法学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6,最低位次是14913、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2,最低位次是12631、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3,最低位次是2212、吉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0,最低位次是13

首都医科大学法学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3,最低位次是15441、浙江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33,最低位次是15554。首都医科大学法学录取分数线1.2021年法学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综合法学(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