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94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19 | - |
| 高职排名 | 258 | 58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22 | 317213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72 | 214500 | 150 | |
| 2021 | 公费医学生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124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29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8 | 0 | - | 不限 |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为始建于1958年的山东省中医药学校,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素有“东方夏威夷”美誉的烟台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占地965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86亿元。学校建有山东省中医药文化博物馆,7个实验实训中心,2个中心实验室,非隶属关系附属医院15所,实习就业双基地160余处。图书馆藏书73万余册。
平均伙食标准:1000元左右。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综合素质高、有文、体专长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夏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外语成绩高的考生;春季高考相同分数下优先考虑技能操作分数高的考生。
(2)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专业类别为:医药类、护理类)。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艺术类招生按照普通文理科分数招生,只计算考生文化课等成绩。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是1993年由同济大学退休教师协会举办、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1年纳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在校生6700余人。
学校被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上海市5A级社会组织”、“上海市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是上海市教委确定的“三全育人”示范学校试点之一。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学校无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政策性加分按各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遇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