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电机学院 | 衢州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35 | 384 |
| 校友会(综合) | 330 | 464 |
| 武书连 | 627 | 6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7 | 27341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4 | 29871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0 | 30665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0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3 | 151601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67 | 78136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6 | 148815 | 495 |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成立于1953年,由原第一机械工业部电器工业管理局筹建,并由上海中学、上海工业学校、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部分师生组建而成。学校初时校名为上海电器制造学校,先后历经了上海电机制造学校、上海电机制造技术专科学校、上海电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的发展演进。学校1985年在全国首批试点举办五年制技术专科教育,2002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高职高专院校。2004年,上海机电工业学校和上海机电工业职工大学并入学校;同年9月,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上海电机学院,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20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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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电机学院秋季招生录取原则及加分政策
一、录取原则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市):
1、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含校内加分)高低排序,根据考生志愿情况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当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
(二)、秋季高考录取规则(外省市):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挡的省市,投挡原则按当地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挡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考虑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投挡原则按当地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3、无专业级差,无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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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内加分政策:
根据上海市教委有关“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培养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及我校技术应用型本科教育的特点,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我校决定对具备此素质的学生在招生专业录取中给予校内加分政策。
(一)、适用对象:参加上海秋季高考考生
1、 加分项目:国家级、市级、区(县)级的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类奖项。
2、 评分细则: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级、市级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类奖项者加10-20分;高中阶段获得过区(县)级科技创新及发明创造类奖项者加5-10分。
3、 说明:
1)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出示相关证明,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后实施。
2) 此政策加分将在我校进档线上予以加分。
3) 此政策加分与上海市统一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
4) 受理时间截止2010年5月20日。
(二)、为鼓励各省(市)重点线上考生报考我校,经学校研究决定设立2011年本科招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1、适用范围:第二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分数达到或超过生源省一本线的被我校录取并报到的考生;已全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则将第二批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视为第一志愿。
2、奖励额度:优秀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民币,名额不限;另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助学金,金额为2000-3000元/学年。
3、解释权归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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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困体系:
1、学院与各大银行协调、协作,帮助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等手续;
2、学院成立爱心基金会,对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学费部分减免或提供困难补助;
3、学院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衢州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多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85年的浙江工学院浙西分校(浙江工业大学浙西分校),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衢州学院。2013年获批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1年被列为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试点院校。学校获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省重才爱才先进单位、省文明单位、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学校、省高校平安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荣誉。
1.我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1)普通类提前录取:小学教育(师范)(为开化、兰溪、龙游、常山、江山定向培养)、学前教育(师范)(三位一体)、小学教育(师范)(三位一体);(2)艺术类第二批录取: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师范);(3)普通类平行录取:其余27个本科专业和3个高职(专科)专业。 2.我校在外省的招生录取:外省招生按各省相应批次录取。
学生资助对象出具相关证明,经学校认定后,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展性资助和困难补助等,也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500元,第二档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700元。学校针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学费减免工作,减免额度分为三档,第一档减免额度为一学年全额学费,第二档减免额度为2000元/学年,第三档减免额度为1000元/学年。(具体金额以当年度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