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电力大学 | 川北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187 | - |
| 校友会(综合) | 301 | 366 |
| 武书连 | 289 | 428 |
| US排名 | 1050 | - |
| 软科(医药) | - | 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5 | 16821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6 | 2327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2 | 24151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1 | 24381 | 400 | 化学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25676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90 | 26156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9 | 7643 | 5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9 | 56555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0 | 9415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6 | 15900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8 | 32022 | 474 |
学校的校训是“爱国、勤学、务实、奋进”,学校坚持“立足电力、立足应用、立足一线”的办学方针,树立“务实致用,明理致远”的办学理念。学校坚持深化改革,加快内涵建设,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兼有理、管、经、文等学科,主干学科能源电力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校。
学校创建于1951年,长期隶属于国家电力部门管理,2000年属地化管理。学校历经了上海电业学校、上海动力学校、上海电力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学院的发展演变,1985年起开始本科层次办学,2006年开始硕士层次办学,201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学位授权体系。2018年,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更名为上海电力大学。2019年,我校获批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单位,支持我校以能源电力为特色,聚焦清洁安全发电、智能电网、智慧能源管理三大学科专业,整体开展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
021-35303755
详见招生章程
川北医学院坐落在四川省南充市,现有顺庆和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办学基础优良。建有22个学院(系、部),开设26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眼视光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为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眼视光学、生物医学工程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和麻醉学为四川省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为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34号科技楼5楼招办
邮政编码:637000
联系电话:0817-2242705/17760496061/17760496062/17760496063
招生信息网网址:admission.nsmc.edu.cn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在已实施高考改革招录制度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及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无艺体类招生
按考生成绩及志愿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