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师范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05 | - |
| 校友会(综合) | 124 | 143 |
| 武书连 | 136 | 164 |
| US排名 | 1175 | - |
| 软科(政法) | - | 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9895 | 400 | 地理/历史(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1 | 13304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8 | 13979 | 400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1 | 15496 | 400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56 | 6313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75 | 8719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3 | 3638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8 | 4076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7 | 4146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68 | 49878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2 | 9574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2 | 9651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1 | 10064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3 | 27528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4年,1956年成为本科院校,198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7年入选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2019年,学校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
学校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优秀拔尖人才辈出。现有教职员工2980人,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227人,其中国家级人才56人次,省部级人才327人次。此外,学校还组建了一支600余人的兼职教师队伍。
一般专业(非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加分政策
我校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考生投档分数线进行录取(上海考生按招生计划的1 : 1.1的比例确定投档分数线)。为了保护高分考生并兼顾考生填报专业的先后顺序,我校对达到投档线上的每一位考生进行加分录取(即在原始总分基础上,分别对他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加5分、第二专业加3分、第三专业加2分、第四专业加1分),以此产生的新的折合分为依据,按考生所填专业的先后,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折合总分相同,参考相关科目的总分(文科参照语文和英语、理科参照数学和英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982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031人,各类成人本专科生、进修及培训生、外国留学生23000多人。
学校的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广州外国语学院于1964年11月设立、1965年7月正式招生,是原国家教委(现教育部)直属的36所大学之一。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成立于1980年12月,是原国家外经贸部(现商务部)直属院校,为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创始单位之一。1995年5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两校合并组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8年10月,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划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对省级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⒈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⒉ 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缓交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临时出现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可以申请一次性困难补助或缓交学费。符合国家减免学费政策要求的灾区受灾学生等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⒊ 助学金:国家财政拨款在我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校董事单位、校友等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机构、个人在我校设立社会助学金,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资助。
⒋ 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一系列学生自主经营管理的勤工助学和创业实践基地,每年可为学生提供2000多个勤工助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