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81 |
| 高职排名 | 569 | 99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0 | 0 | -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3 | 0 | - | 不限 |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校共有8个二级教学单位,其中5个二级学院设有32个专业涵盖土木建筑、装备制造、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12个专业大类还建有与上海杉达学院合作的《酒店管理》高本贯通专业。
学院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占30%以上,“双师素质”教师占50%以上,迄今已与美国、英国、德国、爱尔兰、土耳其、日本、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的十多个高等院校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各专业无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5.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不超过105%,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对艺术、体育类考生,在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基础上,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四、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在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按教委、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98年,是一所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并经教育部备案的民办非营利性普通高校,在全国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学生,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大专文凭。学校现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国际交流与外国语学院、酒店烹饪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招生专业25个,在校生4000多人。建校24年来,学校办学实力取得长足进展,办学成果丰硕,目前已获得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一个;市级精品课程9门和市级优秀教学团队5个;上海市教学名师1个;名师工作室6个,以及一批校级教学成果、教学名师、精品课程。近年来,学校师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四大品牌”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上海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由政府主持的重要赛事中均取得优异成绩。学校先后完成上海市民办高校政府资助项目十多个,有效地推进了学校的内涵建设。学校完善的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和与企业的校企合作,为学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历年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每年针对历届毕业生进行的社会需求与培养质量跟踪,学生对母校满意度和雇主对学生满意度均达到了90%以上。学校现有大学生民族艺术团、音乐社、书法社、空手道社、篮球社、足球社、舞蹈社、话剧社等20多个学生社团,进一步丰富了同学们的业余生活,营造了丰富多彩、奋发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办学特色学校紧紧抓住现代服务业、校企合作、国际化三个关键词,主动对接城市区域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需求,联手国内外著名产业集团和旗舰企业,开展高水平校企合作办学,大力开拓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学资源,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自2005年以来,我校连续被评为上海市教卫系统精神文明单位,还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市平安单位、市创建“健康校园”达标奖。
遵照教育部、上海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相关专业课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等。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在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过线的情况下,进档考生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