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上海政法学院 | 济宁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81 |
| 校友会(综合) | 427 | 464 |
| 武书连 | 449 | 599 |
| 软科(体育) | 6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1175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14850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16381 | 400 | 思想政治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6 | 1660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18414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24 | 31735 | 400 | 政/地/史(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19 | 32613 | 400 | 物/化/生(3选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65 | 43397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8 | 199500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1 | 26082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1 | 215457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48 | 267676 | 150 |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国家安全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14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大学生就业政策,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截止每年的8月底统计数据,2014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7.78%,2015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7.14%, 2016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7.81%。每年学校定期召开秋季、春季校园招聘会。企业进校开展宣讲会、毕业生就业培训。201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授予学校为“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称号,全市仅有7所高校获此殊荣。
济宁学院是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溯源于1951年,前身为济宁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11月,创建于1905年的百年名校曲阜师范学校整建制并入。校园坐落在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至圣先师孔子故里,儒家文化的发源地,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曲阜,环境优美,儒风浓郁。
学校秉承“博学笃志、择善敦行”的校训,以“至诚至朴、求是求新”的校风、“诲人不倦、敦品励学”的教风和“学而不厌、切问近思”的学风,传播文明,探求新知,培育英才,先后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7万多名优秀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社会声誉不断提高。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高校德育工作优秀单位、省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省高校文明校园、省花园式单位、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机构、省教师教育基地、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