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24 | 85 |
| 高职排名 | 185 | 52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1 | 116974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8 | 4927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4 | 116307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7 | 6390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1 | 243922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4 | 24969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2 | 11056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8 | 24614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3 | 25958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7 | 312112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33139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33479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4 | 335461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13 | 24191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3 | 250857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243 | 331489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129016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17690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1 | 19085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213169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2 | 120082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9 | 132531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60 | 181838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5 | 1913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9 | 3122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8 | 4994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7 | 5053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1 | 60572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5 | 147318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6 | 19571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音乐类 | 专科批 | 235 | 941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学考美术类 | 专科批 | 220 | 1112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学校按照“育人为本、跨界融合、服务需求、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和“以奋斗者为本的治校”,逐步形成“产教融合共同发展,大爱匠心协同育人”的办学特色和校园文化。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4个,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3个,省(市)重点示范专业9个,已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拥有一支包括“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在内的高水平双师型师资团队;2017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其中特等奖3项。近五年,招生录取率98.45%,毕业生平均就业率96%以上、专业对口率80%以上、本省就业率86%、本市就业率70%。
1、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从专业考试成绩(指考生参加专业统考的成绩,下同)达到省专业统考专科控制线,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艺术类专科文考控制线的考生中,美术类按考生综合分排序(考生综合分=考生文考成绩×40%+考生专业成绩×2.5×60%。),音乐类按考生专业统考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航空服务专业(乘务方向)的福建省、江西省考生,需参加生源所在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空乘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报考航空服务专业(乘务方向)的山东省、安徽省考生,需参加由我院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面试并取得合格证。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规定的专科文考控制线并取得专业面试合格证的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校鼓励学生全面发展,设立形式多样的奖学金,包括奖励奖励品学兼优学生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做出突出贡献或具有特殊才华的单项奖学金;奖励在专业技能方面追求卓越的盖军衔奖学金。同时,学校积极推荐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3号)。
2.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设立了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金、直招士官资助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突发性困难补助金、学费补助金、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路费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双困生”就业补助金、校园地助学贷款、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救助、临时生活补助等资助项目,设立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大礼包(非厦门户籍学生来厦报到路费补助) ,协助市教育基金会开展陈氏洪氏助学金评定,为困难学生搭建起政府、学校、企业、个人等多方帮扶体系。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资助评定条例》(厦城院学〔2018〕6号)
3.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为在校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服务,并为从事校内勤工岗位工作的学生提供勤工补助,详情可查看《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厦城院学〔2018〕7号)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于2004年7月正式挂牌成立,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原江门教育学院、江门市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江门财贸学校组建而成。现为广东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江门市职业教育联合会牵头单位,广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联盟、学前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主校区坐落于风景优美的西江之滨,规划用地1080亩,校舍建筑面积26.88万平方米。设有材料技术、信息工程、经济管理、机电技术、教育与教育技术、外语、艺术设计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院系,开设智能产品开发、模具设计与制造、学前教育和旅游管理等专业37个。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全校教职员工715人,专任教师598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156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367人。
在广东省,学院招生录取批次分为:高职3+证书类、第三批专科美术类、第三批专科音乐类、第三批专科文科类、第三批专科理科类。
外省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备。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专科层次院校及专业,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备注:学校根据在其他投放计划的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录取原则。)
第二十三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1.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投档总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分仍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2.省外计划
外省计划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 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 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 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学校在其他省份投放招生计划的按照当地省份实际情况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本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学校奖学金分为一般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奖励标准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其中专项奖学金中设立的优秀新生技能奖学金用于奖励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二、三等奖(含省赛一等奖)新生。校级助学金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包括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五邑慈善会奖学金、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有名氏励志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