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65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4 | - |
| 高职排名 | 283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2 | 117347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1 | 62894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6 | 6414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3 | 16295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0 | 110944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4302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81079 | 200 |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隶属福建省教育厅,1920年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办,为我国最早培养水产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院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入选“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710亩,总规划占地面积1000余亩,现有航海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贸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筹建海洋工程学院,在校学生1.3万人,非学历教育学生每年2万多人次。
学费按闽价〔2000〕费字245号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核定标准收取,学费为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6〕297号、厦发改收费〔2017〕170号文件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为600~1200元/生/学年。学生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及本校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学费、住宿费和退费规定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1、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向生源地县(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分设特困、贫困等档次进行补助。
3、建档立卡、低保户、烈士、孤残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大病等临时性突发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困难学生补助。
4、嘉庚系列助学金:嘉庚助学金、嘉泽助学金、德慈助学金、陈村牧助学金等。
5、社会助学金:大北农奖助学金、张荣发海事助学金等。
6、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7、新生报到现场设有“绿色通道”,贫困新生所有有关问题可以现场咨询。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系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云南省确定为首批重点建设的2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5月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验收,成为第一家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被省教育厅命名表彰为2012年省级文明学校;2012年12月顺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评估,并最终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在第一批被评估的学院中,仅有2所学校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
学院收费情况
学 费:雕刻艺术与工艺专业(3年制):8000元/年.生;
其它专业(3年制):5000元/年.生;
五年制大专专业:4000元/年.生;
一年制中专专业:1800元/年.生;
住宿费: 400元/年.生
注:各类收费执行云南省物价局最终核定的标准
☆奖学金(平均每年有10%的学生获得奖励):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元/年;
获得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生数10%(其中一等奖占30%),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
☆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以下资助(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困难补助金,平均每年有35%的学生获得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 2002年以来,我院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数的18.88%;
2、国家助学金:一等奖250元/月.生,二等奖150元/月.生,按10个月发放;
3、学院困难补助金:发放50元/月.生,按10个月发放;
4、临时生活补助金:每个学生均可享受,其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5、勤工助学:学院学生处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