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0 |
| 高职排名 | 817 | 8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11727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3 | 77643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0 | 130 |
改革创新 内涵建设
走“协动产业”特色发展之路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高考统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院校代码14059),也是福建省支持并主导倡办的省内仅有的两所软件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厦门集美大学城,这里依山面海,风景优美,交通便捷。
厦门地处东南沿海,与台湾隔海相望,是中国五个经济特区之一,是著名的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这里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人文荟萃、信息发达、经济活跃,拥有“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殊荣。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2、学校奖学金分别为:特等奖1200元、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3、单项奖及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
(二)贷、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按具体要求可向生源地相关部门申请信用贷款。
2、延伸“绿色通道”,搭建“绿色长廊”。
3、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
4、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厦门市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管理,逐步完善我院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根据厦门市教育局、财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较好,平均成绩在中等以上;
3.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并能提供村、乡(镇)困难证明;
4.在校生活每月经济来源低于150元的,可申请特别困难生的助学奖学金;
第四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1.每学年开学的第五周开始“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获取资助名额原则上为:一般贫困学生的比例控制在校生总数的15%以内,特别贫困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以内。
3.学生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处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学生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在限额内等额评出初步推荐名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院领导审定。学生处将受资助学生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存档。
第五条 “政府助学奖学金”的管理
1.“政府助学奖学金”按月发放,财务部门设专门帐户进行管理。资助标准为每月每人100元。特别贫困学生的资助可提高到每月每人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资助: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
(2)不正当高消费行为。
(3)申请理由不实。
(4)学习成绩不合格。
第六条 本规定由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9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旅游业务指导部门。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学校。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8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5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15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平均3000元/人/学年,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当地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并向学生支付。
八、学院奖助学金
1、学院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学期。
2、学院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400元/人/学期。
九、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