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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9:30:34 解决时间:2022-08-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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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为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37,最低位次是93474、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137,最低位次是90982。
一、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3793474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3790982
2.2020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37182052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37103512
3.2019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35181502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35109395
4.2017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42166288
文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山西专科批-142113085
二、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介绍
建筑设计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建筑装饰装 修设计、施工与管理基本知识,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组织与管理、施工图 绘制、工程信息管理能力,从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 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在施工、室 内设计、质量、安全、资料、标准等岗位群,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技术与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较强的设计装饰工程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和编制技术标投标文本的能力; 3.具备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和质量检验的知识与能力; 4.具备熟练的装饰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能力; 5.掌握装饰工程投标方案设计知识,具备方案效果图设计、施工图绘制能力; 6.掌握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知识,具备编制装饰工程预结算、控制分析成本和编制投标 经济标的能力; 7.掌握装饰材料、构造与施工技术知识,具备指导各分项工程施工的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建筑装饰制图、建筑装饰设计、天棚装饰施工、墙柱面装饰施工、楼地面装饰施工、楼 梯及扶栏装饰施工、室内陈设制作与安装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建筑装饰操作技能、水暖电安装、天棚装饰施工、墙柱面装饰施工、楼地面 装饰施工、楼梯及扶栏装饰施工、室内陈设制作与安装、建筑装饰施工图绘制、建筑装饰工 程计量与计价、建筑装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与检测、建筑装饰 工程信息管理等实训。 在建筑装饰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施工员(装饰装修) 质量员(装饰装修) 安全员 资料员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建筑装饰 民族民居装饰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建筑学环境设计风景园林土木工程
三、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237
校友会(高职三类)
594
高职排名
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山西省2000年首批开始招收高职学生的院校之一,2008年整合新的资源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师资力量:现有教师24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名。2名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双师型”教师。

学院设施:图书馆、体育场、报告厅、校园网等公共基础设施;46个校内实践教学基

地、1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人才培养:建院至今,累计为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学历层次的经济管理人才20000余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30000人,各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14000余名,其中不少校友已在经济管理部门担任要职或成为业界精英。

通讯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网址:

 www.sxemc.com  或 www.sxieb.com

电话:    0351-6338595;

传真:    0351-6338002;

E-mail:   zs@sxemc.com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1号,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     030024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招生批次:专科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专业:在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山西省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志愿和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 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        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        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        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


  中专 2022-08-0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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