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陕西科技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32 | - |
| 校友会(综合) | 149 | 273 |
| 武书连 | 171 | 374 |
| US排名 | 1587 | - |
| 软科(医药) | - | 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84 | 3653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80 | 38494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78 | 39567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3 | 6019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6 | 8190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1 | 9112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6 | 12370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5 | 65168 | 341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12 | 80223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6 | 17482 | 40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77 | 20146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14 | 30820 | 487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97 | 39160 | 48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96 | 39677 | 48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9 | 71525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134531 | 18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05 | 35185 | 48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一批 | 489 | 43377 | 487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02 | 95544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3 | 9637 | 5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18710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8 | 44011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64 | 29303 | 413 |
陕西科技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集团公司共同建设的重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1998年学校划转到陕西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
本科提前批、单设本科批(A、B段)、本科一批。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非艺术类专业确定原则:
平行志愿:按照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非平行志愿:以调档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预录取分数线以上,因退档而产生的专业缺额由预录取分数线以下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达到BC以上,必测5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浙江:按照浙江省专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上海: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上海和浙江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考生入学注册后同时具有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学籍。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灵活采取“4+0”、“3+1”或“2+2”的培养模式进行教学。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1至2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艺术类选考科目不限。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8〕34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 编:710021
咨询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
学校网址: www.sust.edu.cn
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名广西中医学院,前身为1934年成立的广西省立医药研究所,是国内最早培养本科层次的省立中医药教育、科研和临床机构。学校建校于1956年,是我国创办较早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我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唯一独立建制的高等中医药学府,是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获得教育部授权开办研究生教育的中医药院校,是广西高校及西部12个省区高等中医药院校中最早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结论的高校。1970年南宁医学专科学校(原南宁大学医学院)并入,组成新的广西中医学院。1976年开始留学生教育,1978年开始研究生教育,1996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9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后。 2012年3月29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中医药大学。
录取规则
1.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2.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已投档的考生,学校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结合其所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 对执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4.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职校企合作班除外,该专业班级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与相关降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6. 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7. 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医药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同时从医药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考虑,对考生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一)护理学(含英语方向、口腔护理方向)专业要求女生身高156cm(含)以上、男生165cm(含)以上;中医骨伤(高职)专业只招男生,要求身高在160cm(含)以上,身体素质较好,心理健康。
(二)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以及面部有明显缺陷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业。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慎报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卫生与营养学等专业。
(四)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我校不予以录取。
对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我校概不录取;同时,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8. 中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前一轮录取结束后,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在征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此项目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
9. 我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招收项目有武术、羽毛球。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执行。
10. 我校具有2013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就读本科的资格。招生及管理办法按照《广西中医药大学2013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章程》及有关文件执行。
11.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同时招收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学制均为1年。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一)应届高中毕业生;(二)农业户口;(三)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普通少数民族预科生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录取后报到时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被录取的预科生到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学制一年。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调配到各本科专业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