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码 :520106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学制与学历:三年制 专科
培养目标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掌握煤田地质基础理 论,熟悉煤炭资源勘查规范,掌握矿井地质工作方法,能够从事煤炭资源勘查与矿井建设和生产时期地质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始办于1957年,2005年开办高职教育,累计培养了2500多名优秀毕业生。本专业是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2009年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拥有省级教学团队。近年来,该专业探索校企“双主体”专业建设体制机制,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建设“双师结构”教师队伍,2011年至2013年获得教育部和中央财政支持,从事高等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2014年 经陕西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建设项目获得优秀。通过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核心专业建设,带动了工程地质勘查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地球物理勘查专业、工程测量与 监理等群内相关专业的建设,地质勘测专业群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成为全省煤炭地质勘查和矿井地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专业。
本专业现有在校生350人, 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办学较早,办学规模一直居于前列。近年来,学院把握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的时代机遇,依托煤炭行业优势,快速发展壮大,在教学、科研、校 企合作、社会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展工作,在陕西煤田地勘行业以及全国煤炭高职院校具有较强的影响力。为满足煤炭地质勘查企业和煤炭生产建设企业对煤炭地质与 勘查技术专业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的培养方向面向两个社会职业岗位:煤田地质勘查企业、煤矿建设与生产企业的地质勘查技术人员。
就业面向
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主要就业单位:煤炭地质勘查企业、煤矿建设企业、煤矿生产企业、相关的地质勘察研究院所。从事煤资源勘查工程设计、现场勘查施工与监理、 地质资料编录与技术管理、地质勘查报告编制等工作岗位;煤矿建设企业、煤矿生产企业的矿井地质工作岗位;相关的地质勘察研究院所的现场勘查施工、地质编录 与技术管理工作。 主要学习课程
普通地质学、计算机地质制图、矿物岩石、构造地质、地层分析工作方法、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矿井地质、工程地质、地质勘查信息采集及处理、地球物理勘探、煤资源地质学、煤炭地质勘查技术、钻探工程、瓦斯地质、MapGIS制图、煤层气勘探开发技术等。
学校于2001年经省政府批准,由原陕西煤炭工业学校、西安煤炭卫生学校、陕西煤炭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建设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等。历经60多年发展,现有教职员工732人,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名,现有专任教师586人,高级职称187人、中级职称20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8人,双师素质”教师200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先进教育工作者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全国煤炭行业职教名师1人、全国煤炭行业技能大师5人、全国石油化工行业教学名师2人,入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教师14人,职教名师2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教学实训设施完备,图书资料馆藏丰富,设有10个教学院(部),开设各类专业50个,其中国家特色高水平专业群1个、国家骨干专业4个、国家级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1个、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6个、省级示范院校建设专业及专业群4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专业4个。
毕业生就业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形成“院级领导、职能部门、系(部)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以及专业教师”为主要组成人员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千方百计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使就业服务制度化、个性化,就业指导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和信息化;为毕业求职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2004年毕业生就业率 97.7 %
2005年毕业1458人,涉及采矿工程、测绘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建筑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子技术应用、电子科学与技术、音乐与表演、临床医学、高级护理、等十几个专业。其中采矿工程、测绘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市场需求量大,截止3月份已全部与用人单位签定了就业协议。电子类毕业生就业方向主要面向沿海高新技术企业,目前毕业生已与省内外多个单位签定了就业安置协议:
省外主要有:
北京京煤集团 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人本集团有限公司
鸿准精密模具(深圳)有限公司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八一电厂 青海铝电公司
深圳富士康集团 徐州矿务局
中煤五公司 江苏物测队
大屯煤电公司 中煤建安公司
中煤第一建设 神华集团神东公司
四川华蓉山广能集团公司 龙口矿业集团公司
黑龙江鹤矿集团 平顶山煤业集团
淮南矿业集团 盘江煤电集团公司
乐平矿务局 福建省煤炭集团公司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河南焦煤集团
宁夏煤业集团 邢台矿业集团公司
萍乡集团公司 淄博矿业集团
浙江大学附属医院 山西傅山药业集团公司
新疆沙雅县人民医院 山西临猗县人民医院
杭州华夏医院 河南朝歌肾病集团专科医院
重庆永荣矿业公司总医院 新疆阿克苏市人民医院
兰州军区后勤部工管局医院 郑州铁路局中心医院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青海省第二人民医院
山西柳林县人民医院 沈阳煤业集团公司总医院
山西省长治县医院。
省内主要有:
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 黄陵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航数码测绘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遥感公司
陕西煤田地质局 陕西彬长煤田
陕西省监狱管理局 宝鸡戚家坡煤矿
神华集团神府东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煤航现代测绘工程公司
西安煤航现代测绘工程公司 西安东方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路桥公司
咸阳市城建局 东方集团
西安市城建局 咸阳市交通局
秦川机床厂 陕西省烟草公司
咸阳市水利局 陕西省劳动厅
咸阳市环保局 咸阳市农业局
华山机械厂 国棉三厂
国棉四厂 国棉五厂
国棉六厂 陕西省邮电医院
陕西钢厂职工医院 蒲城县创伤医院
陕西省博爱医院 陕西交通医院
大荔县卫生局 西安唐城医院
陕西省中医医院 西安黄河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西京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核工业部四一七医院
西安同济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医院
西安儿童医院 西安中心医院
长安友谊医院 西安空军医院
西安市华仁医院 西电职工医院
陕西省人民医院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陕西省妇幼医院 陕西省森林工业职工医院
宝鸡中医医院 西安文理学院医院
铜川市人民医院 咸阳第二纺织职工医院
西安市地矿医院 中国解放军三五0七医院
咸阳市肿瘤医院 咸阳市医药总公司
陕西秦晋糖尿病研究所 西安市第四医院
西安三秦医院 西安泰恒眼科医院
宜君县中医院。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我院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13号)文件,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陕教贷[2004]1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用于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由银行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其主要的优惠政策,一是无须经济担保,二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100%由财政补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学院成立国家助学贷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财务处、学生处和各系部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协调指导我院助学贷款工作。学生处设立助学贷款办公室,负责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的日常工作。各系(部)成立国家助学贷款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学生的助学贷款工作。
第四条:在院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生处会同财务处负责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并与经办银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协议。助学贷款办公室负责:
1、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贷款额度将申请材料报送经办银行;
2、建立动态的助学贷款学生档案数据库,协助银行组织贷款的发放与回收;
3、按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贷款事宜,报送国家助学贷款的实际发放情况;
4、及时统计并向上级部门和经办银行提供学生的变动(包括学生就业、升学、转学、退学等)情况。
第五条:各系(部)负责本系(部)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摸底调查,建立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情况档案,并将名册报助学贷款办公室;根据学院的要求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要求的学生贷款材料报送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及时掌握统计并向助学贷款办公室提供申请贷款学生的日常表现、家庭经济变动情况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为我院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
第七条:申请贷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正式学籍,具有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
2、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 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
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第四章 贷款的申请、审批和发放
第八条:学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第九条:借款学生必须书面提出贷款申请、额度,交所在系(部)审核;所在系(部)将审核同意后的材料和证明交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助学贷款办公室对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复核,将确定的贷款学生名单经院助学贷款领导小组同意后,通知所在系(部),由系(部)通知学生准备有关材料。
第十条:借款学生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第十一条:院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将审核后的有关材料送至贷款银行审查,贷款银行对学院提供借款学生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并将审核同意发放贷款的名单送交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由助学贷款办公室统一组织借款学生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根据贷款银行,借款学生签定的《贷款合同》,由贷款银行将贷款金额划拨我院财务处开立的帐户上。
第十三条:学院财务处根据借款学生贷款的项目按年度扣除学费、住宿费,并向借款学生开据收费凭证。基本生活费贷款按每年10个月逐月发放。
第五章 贷款的变更和终止
第十四条:借款学生的贷款金额确定后,中途要求终止贷款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并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终止贷款发放。如遇特殊情况追加贷款金额的,可另行办理追加贷款手续。
第十五条:学生在借款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请求银行中止发放贷款:
1、 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 违法乱纪,受校方行政处分或有关部门刑事处罚的;
3、 中途退学、转学、休学、伤亡或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等其他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
第六章 贷款期限、利息、展期和利率
第十六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具体期限由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商定,毕业后1—2年开始还款,6年内还清。
第十七条: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借款利息,学生在校期间,利息100%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付,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补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当休学的借款学生复学后,恢复贴息起始日为当月的1日。
第十八条:对于毕业后继续学习本科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学习本科的相关证明。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
第十九条: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如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提前还贷的,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利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它任何费用。
第七章 贷款本金偿还
第二十条:借款学生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十一条: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与贷款银行和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定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否则学院将扣留毕业证、报到证、户粮关系及档案等。
第二十二条:借款学生毕业后,应及时向贷款银行、通报单位、联系地址、联系方法及工作变更情况。
第二十三条:贷款还本利息可以采取多种方式。经办银行应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之日起24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学生毕业之日起24个月后必须开始偿还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第二十四条: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后1年内,可以向经办银行提出一次调整还款计划的申请,经办银行应予受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第二十五条:经办银行应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
第二十六条:借款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而被判刑或学院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自行离校等,借款学生家长应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第八章 违约学生公布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负责开展对借款学生的信用教育和还贷宣传工作,讲解还贷的程序和方法;建立借款学生信用记录,协助银行做好借款学生的还款确认和贷款催收工作。
第二十八条:经办银行按季度将已毕业学生的还款情况及时反馈给学校。
第二十九条:借款学生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以及违反借款合同中各约定条款的借款学生,将被认为是违约学生进行公布。
第三十条:贷款银行将需要公布的违约学生信息提供给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和经办银行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违约学生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办法由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地质勘查录取分数线为385分(文科)。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地质勘查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工程地质勘查(民族)文科专科批普通类工程地质勘查专业介绍层次学制授予学位分类专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地质勘查录取分数为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5,最低位次是130341。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地质勘查录取分数线1.2021年工程地质勘查录取分数线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文科工程地质勘查(民族)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就业方向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主干课程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1.2021年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2021年煤田地质勘查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理科专科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1.2022年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2022年煤田地质勘查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陕西煤田地质勘查理科专科

专业介绍资源勘查类煤田地质勘查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专业代码:520106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学制与学历:三年制专科培养目标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

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1.2022年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2.2021年煤田地质勘查学费:7150;2022年煤田地质勘查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

1.学费:煤田地质勘查(7150元/年;办学地点校本部)为7150;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田地质勘查校本部专业及学费学校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学费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煤田地质勘查(7150元/年;办学地点校本部)

煤田地质勘查专业介绍资源勘查类煤田地质勘查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层次专科(高职)学制三年专业代码:520106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学制与学历:三年制专科培养目标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