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5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63 |
| 高职排名 | 27 | 70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2 | 162580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18 | 15933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3 | 60447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97 | 7847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0 | 15410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9 | 8294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4 | 148464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90374 | 150 |
【学院概况】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前身是铁道部渭南铁路工程学校,2002年由铁道部划归陕西省人民政府,2003年改制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隶属陕西省教育厅管理。学院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被确定为首批陕西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并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等荣誉称号。学院目前在校生7600余人,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优秀学生每学年最高可获得8000元的奖励。设有铁道工程系、道桥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及基础课部、继续教育部等四系二部。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和少量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培养铁路、公路工程及基础建设施工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3566)
主管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 (无其它校区)
邮政编码:714000
学院网址:http: //www.sxri.net
报考咨询电话:0913-2221185(兼传真)
招生办E-mail:shantiezhao@163.com
QQ:237972699
二、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公办)
三、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对象: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学 制:三年
学费标准:5500元/学年(招高中毕业生三年制高职)
住 宿 费:800元/学年、1000元/学年(公寓化管理,内有暖气、卫生间、电话、衣柜等设施)
四、录取原则:
1、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外语语种:我院在录取中,招收英语考生,对其他语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录取。
3、男女生比例:因我院毕业生主要面向工程施工企业就业,请女生谨慎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6、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7、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总分优先,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的原则,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的情况下,作退档处理。对于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奖励或特长生优先录取,优先安排相应的专业。
五、其它说明:
1.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可进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2.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察小组,对学院的录取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3.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奖励优秀学生;对贫困生设有国家助学金。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也可安排参加勤工助学,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对困难生资助的有关政策。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2016年在赣州卫生学校基础上创建的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医药健康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秉持“厚德精业”校训,弘扬“勤学慎思仁心笃行”校风,坚守90年前红军军医学校铸造的红医初心,传承赣州卫生学校40多年的优良传统,办学以来,向全国各地输送了10万余名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向赣南地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近80%的业务骨干,是赣州及周边地市重要的医药卫生健康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学院先后荣获了“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等省市各类项荣誉称号。目前是全国卫生行指委委员、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若考生选报了不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将由学校负责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同分排名处理:执行各省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按位次先后进行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y.gnhvc.cn/)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学院,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