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大学 | 鞍山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03 | 495 |
| 校友会(综合) | 187 | 452 |
| 武书连 | 526 | 6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0 | 63350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9 | 7422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6715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8 | 64092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6 | 10249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5 | 17412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1 | 39027 | 150 |
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多所学校合并组建并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命名的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已有115年。学校位于沈阳市中心城区,素有“城中大学”的美誉。历经百年办学传承,学校已发展成拥有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0个学科门类,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在校友会2020中国大学排名中,沈阳大学整体实力已跻身中国地方同类高校第一方阵。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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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10044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普通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含专门化)+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按“专门化”填报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
专升本投档方式按照辽宁省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其他省份: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公共艺术专业)、体育类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该省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份,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公共艺术专业)、体育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专业,不设定分数级差。
7.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按“专门化”成绩投档,综合成绩即“专门化”成绩(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公共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史类考生)。
鞍山师范学院座落在辽宁省鞍山市内。她东倚风景秀丽、文化底蕴独特的千山风景区,北望气势宏伟全国著名的四十里钢城——鞍钢。
鞍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1962年院校调整后停办。1978年恢复建立鞍山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12月11日经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鞍山师范学院。
建院以来,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学科建设为龙头,专业建设为主线,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办学思路;坚持“立足鞍山,面向辽宁,服务区域经济与社会进步,主动配合并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的办学方向,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人文教育与科学教育交融发展的多科性、开放性、地方性新型师范院校。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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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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