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工业大学 | 河北工程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10 | 283 |
| 校友会(综合) | 173 | 281 |
| 武书连 | 298 | 28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28 | 7125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2 | 9568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8 | 12273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50546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09 | 77340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2 | 75821 | 41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3 | 103506 | 412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09 | 78673 | 412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7 | 109131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26837 | 45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2 | 20056 | 454 |
沈阳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理、经、管、文、法、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49年,1985年由沈阳机电学院更名为沈阳工业大学,原为国家机械工业部所属院校,1998年起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
学校由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中央校区、兴顺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和位于辽宁省辽阳市的辽阳校区“三区一园”组成。中央校区(主校区)位于沈阳市装备制造业聚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我校主要设有以下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3、学校奖学金
分为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种:
①综合奖学金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
②单项奖学金奖励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的学生。
其中综合奖学金分为五个等级:
①五.四奖学金; ②特等奖学金; ③一等奖学金;④二等奖学金;⑤三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设立下列奖项:①突出贡献奖学金;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③竞赛优胜奖学金;
⒈申请贷款: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只贷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6000元,学费加住宿费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贷款。助学贷款的偿还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全部由个人自负。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⑶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⑷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⑸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
申请贷款学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银行统一格式);
⑵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⑷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银行统一表格,内容含乡、镇、街道,县、区教育部门或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盖章);
⑸学生品行、学业综合鉴定表(由学院对学生进行考核)。
⒉困难补助:困难补助金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对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⒊勤工助学: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设有90万元勤工助学基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活动取得劳动报酬,解决经济困难。学校还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共同扶持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有87个本科专业,其中与工程相关的专业70个,占比达80%。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MBA)、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农业、法律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水利工程学科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培育学科。
我校设立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排名顺序,以学院为单位进行评比,奖励金额为3000元。
2.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设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1500元、1000元和500元。
我校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要求(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项资助政策,现针对我校实际,就我校资助工作作如下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分校内办理和生源地办理两种形式。
①校内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通过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学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校贫困学生可从大二开始申请(我校2008年已开始办理,但每年名额有限)。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学生在家乡办理的助学贷款,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校生可通过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在家乡办理;2008年我校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河北等省市籍学生均有在生源地办理贷款的(详情可咨询当地县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两种贷款形式中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手续相对更简便。
2)学校有完善的勤工助学管理体系,可为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视其情况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4)对烈士子女及孤儿凭相关证明减免学费,以使其能完成学业。
5)学校设有绿色通道,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先办理绿色通道卡入学。
6)其他资助政策可详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须如实填写该简介所附带的《调查表》(一式两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