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沙洲职业工学院 |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0 |
| 高职排名 | 414 | 8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0 | 130 |
底蕴深厚的办学历史:沙洲职业工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84年,作为全国第一所县办大学,被载入中国高等教育史。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寄语“沙工有如扬子水,不尽人才滚滚来。”著名科学家、教育家钱伟长自开办之初一直担任名誉院长,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胡厥文题写校名,知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提出“勤奋、求实、开拓、进取”的校训。
独具优势的外部环境:学院坐落于全国闻名的张家港市,地处沪苏锡一小时城际圈内,紧邻沪通长江大桥。作为沿海和长江两大经济开发带交汇处的新兴工业港城,张家港市经济繁荣、城市宜居、生态文明、民生幸福,综合实力一直保持全国同类城市前三甲,产业发达、人杰地灵的区位优势,为学院的事业、学生的就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奖学金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2、学院综合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工作出色的全日制学生
3、院系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奖励对象:全日制专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同学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社会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相关专业学生
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我院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生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流程:学生携带贷款证明、本人及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对象:当兵学生
5、残疾学生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根据学生专业学费给予相应的减免
6、勤工助学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方式:按岗招聘、按劳取酬
7、学费资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减免
8、临时困难补助
资助对象: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扶助身患大病重病或者遭受意外伤害、家庭出现突然变故造成学习和生活困难以及遇到其他突发性特殊性经济困难而确需资助的学生。
资助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等级的补助
9、社会资助
资助对象: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0、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资助对象:被录取入学但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新生办理学费减免、学费缓交等入学手续。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旅游业务指导部门。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学校。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8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5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15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平均3000元/人/学年,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当地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并向学生支付。
八、学院奖助学金
1、学院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学期。
2、学院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400元/人/学期。
九、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