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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助产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1:58:41 解决时间:2022-08-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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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助产录取分数为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8,最低位次是122596、贵州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25,最低位次是206286、贵州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40,最低位次是114666。
一、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助产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助产广西专科批293258122596
理科助产贵州专科批-225206286
文科助产贵州专科批-340114666
2.2020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助产湖北专科批-183112050
3.2019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助产湖北专科批-151187463
文科助产湖北专科批-151110725
4.2017年助产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助产新疆专科批-25047923
文科助产新疆专科批-25525164
文科助产江西专科批-252-
理科助产湖北专科批-150183324
文科助产湖北专科批-150114310
文科助产重庆专科批-17672959
文科助产四川专科批-251191099
理科助产贵州专科批-204203942
文科助产贵州专科批-270116586
文科助产甘肃专科批-18786310
二、助产专业介绍
护理类 助产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母婴保健基 础知识,具备保障母婴安全和促进优生优育的能力,从事临床助产和母婴保健护理工作的高 素质实用型助产专门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各级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所)、妇幼保健管理机构,以及孕妇学校、亲子 活动中心和月嫂培训中心等社区妇幼保健机构组织,从事助产、临床护理、计划生育和妇幼 保健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熟练开展产科服务、妇科及计划生育操作的能力;

2.掌握规范的妊娠诊断、产前检查、科学接生、产后处理、新生儿处理基本技能;

3.掌握基础医学和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4.掌握与生育相关的人文知识,具备保障母婴安全、促进最佳生育、宣传先进生育文化 的能力。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健康评估、基础护理技术、助产学、妇科护理、儿科护理、优生优育和妇幼保健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基础护理技术、助产和母婴保健技术以及专科护理技术等实训。

在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护士执业资格证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护理助产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咨询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护理学

三、随州职业技术学院
272
校友会(高职一类)
学校简介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一所文、理、工、医综合类公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在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随州市。这里是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的诞生地,也是“世界第八大奇迹”曾侯乙编钟的出土地。波导公司、东风专用汽车公司、齐星公司、武汉健民集团、武大高科技园等数十家全国知名企业落户随州。这里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宜人,交通便利,汉丹线、宁西线、京广线、316、107、312国道纵横其境,孝襄高速公路和随岳高速公路穿越随州。

困难生资助办法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

为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湖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总则

1、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本办法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院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确定合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院办、组织人事处、监察处、宣传部、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财务处、科研处、后勤处、后勤服务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学工处经济资助科具体落实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各系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系领导为组长,系学生科长、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3、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系内公示。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

一般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81——350元);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为201——280元);特殊困难(家庭月人均收入≤200元)。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院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在校学生发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不再提交《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每学年开学时,学工处安排启动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系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各系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在校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系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工处提请复议。学工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学工处经济资助科负责汇总各系审核通过的《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学工处领导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各系应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状况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各系应及时做出调整,并向学工处经济资助科反映。

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资助,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绿色通道。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提交相关证明后,可缓缴全部或部分学费办理入学手续 。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3、计划减免学费。依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试行)》,根据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提供的各种有效证明材料,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4、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一年一次)。

5、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6、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参评获得学院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一年一次)。

7、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由学工处根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排适当的劳动岗位,并给予适当报酬。

六、下列情况的处理:

1、已超过学院规定学制和暂未取得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果本学年受到违纪处分将取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下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资格。

3、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除取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外,同时取消下学年的认定资格,并记入其诚信档案。

4、有购买电脑、使用高档手机、吸烟、酗酒等高消费及在校期间校外租房行为的,不得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学院每年3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通讯地址
湖北省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38号
毕业生就业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近几年就业率平均超过92%。其中

 2012  就业率为97.56%

 2011  就业率为96.25%

 2 010年    就业率为98.06%

2009      就业率为97.25%

2008      就业率为91.48%

2007      就业率为96.96%

2006      就业率为92.05%。

 


食堂
学校建设有两个食堂,可以容纳一万人就餐。食堂提供的餐饮品种多样、能够满足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不同口味。
  中专 2022-08-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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