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48 | - |
| 高职排名 | 429 | 6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9 | 0 | 120 | 不限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河北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学历在校生8200余人。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天津,面向全国,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等。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凡组织艺术(美术)类联(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高考艺术类专业控制线后,按照联(统)考成绩排名录取;无艺术类联(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在取得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课测试合格成绩并达到当地高考文化课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个别省份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的或有其它情况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开设13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各类在校生近2000人。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较高水平,近三年均为90%以上。校址位于北京市良乡高教园区,与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等高校毗邻,地铁房山线直达,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术文化氛围浓厚。
建校40年来,学校始终秉持“人人都能成才”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确立了 “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办学理念和“自强砺志、尚德树人”的学校核心文化,形成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奉献社会意识”的办学特色和“一主多元”的办学格局。
按照各省高招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招生工作规定上的加分政策执行。
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高考并达到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者。
报考方式
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专业招生,考生根据当地教育考试院高校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填报我校志愿。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限英语。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录取办法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