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4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77 |
| 高职排名 | 429 | 7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9 | 0 | 120 | 不限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河北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学历在校生8200余人。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天津,面向全国,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等。
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凡组织艺术(美术)类联(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高考艺术类专业控制线后,按照联(统)考成绩排名录取;无艺术类联(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在取得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课测试合格成绩并达到当地高考文化课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个别省份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的或有其它情况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收费标准:普通类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如国家对学费等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准。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隶属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培养大学专科层次高等卫生职业技术人才为主,开设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助产、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10个专业。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办学条件优良,教育教学资源丰富,与北京友谊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安贞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胸科医院、北京妇产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老年医院、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等13所医院建立了临床教学合作关系;国药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同仁堂等一批医药企业、研究机构开展院企合作,为学生临床教学及实习提供了有利条件,从根本上保证了教育教学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