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26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48 | - |
| 高职排名 | 429 | 5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9 | 0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148879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389 | 116162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19998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9379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高职联办本科 | 专科批 | 459 | 57463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河北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学历在校生8200余人。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天津,面向全国,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等。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艺术类录取规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凡组织艺术(美术)类联(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地高考艺术类专业控制线后,按照联(统)考成绩排名录取;无艺术类联(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在取得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课测试合格成绩并达到当地高考文化课控制线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个别省份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明确规定的或有其它情况的,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地处黄石市,坐落于磁湖岸边、白马山麓,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黄石市人民政府。学校创始于1964年,经历了从省管到下放、再回归教育厅管、再到省市共建以及五校重组和五次更名的艰难历程,57年栉风沐雨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学校厚积薄发的坚实基础,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机械行业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创新学校”、“全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性基地”,连续12年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
政策性照顾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1)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最高的一项。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