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49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28 |
| 高职排名 | 317 | 58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0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15106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83430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9905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95 | 44012 | 200 |
学院是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轨道交通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单位、全国铁道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会员单位;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技术培训基地、铁路机车司机培训考试基地;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北京铁路局和中铁六局职工培训基地。
学院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紧密依托并服务于全国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在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对接、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对接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逐步形成了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干专业、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具有深厚铁路文化底蕴的办学特色。
第一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条 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院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三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四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五条 考生分数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考生;其次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单科分数,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单科分数,较高者优先(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江苏省考生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六条 对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础,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1﹒安排专业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和非学业类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第七条 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机车、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只招录男生。
第八条 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工程技术(机械化维修)、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通信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信号控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以上专业适合男生报考。
第九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等专业建议考生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男生不低于174cm、女生不低于165cm,以上专业对口用人单位招录男生比例高于女生。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一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二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云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云南省丽江市,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自1978年开办丽江师专班以来,学校已有38年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人才,为地方的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1)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2)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3)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择优考虑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选,再根据考生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和专业成绩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可优先录取。(4)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6)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