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7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04 | - |
| 高职排名 | 854 | 97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2 | 6368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7 | 5443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215562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4 | 215378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4 | 168071 | 200 |
自然情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从1949年建校至今已走过60多年的光辉历程。地处国家级园林城市——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城区。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8001.0平方米(约合55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9平方米;生师比16.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28.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948.5元;图书60.1万册,生均图书89.2册。
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1、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至相应专业,不服从者退档。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分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总分+美术专业总分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472)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学院位于“环渤海、环京津”美丽的海滨城市黄骅,教学、生活服务设施完备,建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完善的校外实习基地,校园环境优美。
学院占地 800亩,规划建筑面积17.3万平方米,设有汽车工程类、机电工程类、建筑工程类、经济管理类、信息工程类五大类专业群和基础部、培训部。
一、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注: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同时享受。
四、学院高技能人才奖:用于奖励专业技能拔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强的学生,奖励标准1000元-10000元不等,具体参见学院相关奖励办法;
五、学费减免:为给更多学习成绩优秀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对被学院录取的高考成绩达到本科分数线的学生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1、高考成绩达本科二批分数线以上的:三年学费全免。
2、高考成绩达本科三批分数线的:三年均减免学费50%。
六、勤工俭学:学院每年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七、助学贷款:被录取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贷款规定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创业计划:对有志从事创业的学生,学院协助寻找场地、启动资金、管理咨询等创业支持。并聘请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吕本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项目办主任熊垓智教授、河北民生银行行长杨德、五十四所所长助理侯典龙、河北奎山水泥集团董事长宋社平、河北众诚集团董事长韩杏军等业内知名企业家及专家进行创业指导。
附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主要规定如下:
1.申请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2.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3. 贷款金额
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
4. 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
5.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