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04 | 280 |
| 高职排名 | 854 | 8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2 | 63689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7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0 | 130 |
自然情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从1949年建校至今已走过60多年的光辉历程。地处国家级园林城市——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城区。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68001.0平方米(约合55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9平方米;生师比16.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28.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948.5元;图书60.1万册,生均图书89.2册。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3000-6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4、宿费:1200元/年。
学校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奖学金管理办法》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也是山西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旅游高等职业学院。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管部门,省教育厅为教学业务管理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旅游业务指导部门。学院位于省城太原高校云集的学府区,有着浓厚的文化氛围。校园景色优美,环境宜人,被太原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园林化学校。2018年我院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中央财支持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专业、省级品牌专业4个。
1.旅游管理、导游、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服务方向)、应用韩语(中韩合作美容方向)、旅游日语、应用法语(旅游服务方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营销方向)、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点工艺、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现代物业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4000元/年;
2. 民航空中安全保卫、空中乘务专业学费5200元/年;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学费50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6000元/年;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8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5000元/人/学年,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15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15日前完成评审。学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一次性发放,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三、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平均3000元/人/学年,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学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分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是当地教育局)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五、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政策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六、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学费资助。
七、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劳动报酬由学校按月计算并向学生支付。
八、学院奖助学金
1、学院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具体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800元/人/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学期。
2、学院助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400元/人/学期。
九、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学院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