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太原学院 |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
|---|---|---|
| 软科(综合) | 588 | - |
| 校友会(综合) | 482 | 49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2 | 79349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19 | 87588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9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94 | 16796 | 4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66 | 24546 | 45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6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48 | 68798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501 | 14899 | 4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7 | 147350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7 | 36000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6 | 164055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39426 | 466 |
太原学院地处山西省的省会太原。太原古称晋阳,也称“龙城”,濒临汾河,三面环山,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建城历史的古都,是我国北方著名的军事,文化重镇,世界闻名的晋商都会,中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之一。
太原学院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太原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9月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太原大学教育学院撤销原建制并入。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太原市人民政府管理、教学工作接受山西省教育厅指导。
校址: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邮编:030032
电话:0351-8378227
网址:https://www.tyu.edu.cn/
E-mail zb@tyu.edu.cn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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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学校位于郑州市,设象湖校区、龙子湖校区两个主要教学区。象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6号,龙子湖校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22号。
一、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河南省教育厅指导下,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专业录取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安排专业,如果成绩还有并列,则继续参照考生其他单科总成绩安排专业。不设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同意调剂的,调剂录取到其它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学校作退档处理。
三、实施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相关的招生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四、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所有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六、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专科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七、体育类本科录取原则
体育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考生文化课成绩×0.133后择优录取。
八、专升本录取原则
按照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九、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按教育部相关要求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原则
1.艺术类本、专科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定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考生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之和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科执行河南省统一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双过线基础上,我省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公式统一为: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4.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