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 |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60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92 | - |
| 高职排名 | 471 | 47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05 | 482904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63 | 54399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99 | 54181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9 | 0 | 140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专科批 | 191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2 | 0 | 140 |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海滨之城——威海,占地800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过亿元,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被列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科技人才支撑体系重点建设项目,是目前中国江北唯一的一所高等海洋职业学院。学院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立足威海,面向山东,辐射全国,服务海洋”为定位,以提升学生核心素养为根本,以推进依法治校为手段,全面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开放活校”四大发展战略,稳步向建设优质高职院校目标迈进。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
2、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某专业一志愿投档数过低的情况下,征得教育厅的同意,学院有权停止该专业的招生,将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院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5、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6、无男女比例限制,无单科成绩限制,无口语加试要求。
学院十分重视家庭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主要设有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生源地贷款和勤工俭学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为在校生的14%,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同时,学院设立助学基金用于学生勤工俭学;学生顶岗带薪实习。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Xinjiang Shihezi Vocational Technical College)是2004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石河子市原职工大学、商业职工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学校三所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教育部和建设部授予的“建设行业高新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是自治区纺织工程实训基地,是新疆建设兵团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中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院校”、“兵团对外派遣人才培养基地”。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直招士官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普通高职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历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奖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学院奖学金:
(1 )学院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学年5000元。
(2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学年分别是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3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名学生每学年分别是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资助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的贫困学生,资助标准分设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300元、2600元。
2、学院困难学生助学金:每名获评学生每学年1000元。
3、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符合学院《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该项补助所列条件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