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性质: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乌鲁木齐市属唯一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乌鲁木齐职业大学与乌鲁木齐成人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新的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现有5个校区,占地2109.5亩。学校总资产7亿元,拥有2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25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含电子图书)95万余册。学校设有经济贸易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和1个国际合作办学机构。在编教职工710人,其中专任教师473人,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2%,“双师”教师比例为88.47%,硕博比为56.7%。
学校目前开设63个专业,包括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专项支持重点建设专业4个,中央财政支持服务产业能力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自治区特色专业10个。学校生源质量和就业率始终保持良好态势,毕业生“双证书”率达到90%,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左右。
学校现已成为新疆现代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龙头高职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和乌鲁木齐职教集团龙头高职院校。2015年成为文化部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试点院校。科研能力居全国高职院校第67位、新疆高职院校第1位。2016年入选全国“服务贡献50强”高职院校,是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就业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建设单位,孵化基地现已获得乌鲁木齐市、自治区和国家三级“创客空间”授牌。
学校与新加坡PSB学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开设有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电气自动化、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四个专业。与俄罗斯联邦鄂木斯克州陀思妥耶夫斯基国立大学互建“文化中心”,实现教师、学生互派。与同济大学、湖北大学、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内高等院校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校普通高考专业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相关科目高考成绩排序。比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新高考模式(“3+1+2”)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物理类考生依次按照物理、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历史类考生依次按照历史、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 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考生报考的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3+2)应用型本科人才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只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如考生报考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计划已满,考生服从调剂,我校调整到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出现投档成绩同分情况时,参照第九条执行。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普通高考文理科各专业的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含20分)。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简章、直升专招生简章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投档按加分录取,按考分录取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我校音乐类(音乐制作、音乐表演)、美术类(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的考生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合格线的前提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愿》。
报考我校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在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等专业须有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音乐教育、音乐制作专业须有自治区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国家资助 助你飞翔
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22年7月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8.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9.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0.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校内资助 |
校内奖学金 |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学金 |
一次性奖励5000元 |
职业技能竞赛奖学金 |
100-6000元 |
||
培优奖学金 |
60-5000元 |
||
困难补助 |
特殊困难补助 |
按月或一次性发放2000元,一学年不超过4000元 |
|
临时困难补助 |
按月或一次性发放300元,一学年不超过2000元 |
||
节假日慰问金 |
特殊节假日给予餐补20元 |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每月约250-380元; |
||
学费减免 |
根据困难情况减免1500—6000元不等 |
||
…… |
…… |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可将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带到学校,方便入学后申请资助。
为方便各类资助金的发放,请在入学报到时携带学生本人身份证办理的中国建设银行卡,感谢配合。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励助学措施
学校设立了各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人,二等助学金20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学校提供多个勤工俭学岗位,在校学生的受资助面达到70%(咨询电话0991-8834716,0991-636580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
邮编:830001
电话:0991——8825404,2605249,
传真:0991——8833075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体育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新疆理工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喀什大学、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新疆职业大学/性质:公办新疆职业大学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新疆农业大学、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警察学院、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性质:民办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是一所民办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喀什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铁门关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性质:民办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昌吉学院、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哈密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理工学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阿克苏职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性质:民办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医药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喀什大学、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喀什大学、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新疆科技学院、新疆农业大学、克拉玛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第二医学院、喀什职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理工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性质:公办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5所民办大学: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82名校友会(高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性质:公办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是一所公办综合类专科(高职)院校。新疆有49所公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新疆理工学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石河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