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文科、经管类4200元/年;理工类:4800元/年;-广东省环境保护学校
艺术类:7800元/年。
教材费:400元/年;多退少补。
二:招生计划
专业简介
文科类(含外语类):语文、英语、数学-中山大学
其中,外语类学校保送生笔试高中所学本专业外语。
2、面试时间:2012年2月19日
笔试、面试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三)信息学竞赛获奖者须另外参加我校组织的上机测试(基本程序设计水平测试)。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
(四)面试将根据学生所填志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外语类保送生面试内容为本专业外语口试。
(五)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免笔试,直接参加专家组面试。考生若面试表现优秀,我校将考虑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1、参加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获得一、二等奖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2、获得数学、物理、信息学(计算机)学科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其他学科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专业志愿填报请参考《中山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如有变化则以201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为准)。经测试被确定录取者,专业安排将根据其所填志愿,综合各项测试情况确定。临床医学(八年制)和口腔医学(七年制)专业不招收保送生。
第四条相关说明
(一)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保送生招生工作。
(二)自荐或推荐人应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责,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要求以及获得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学生的保送资格,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并通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为保证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有关选拔程序及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四)我校将在核对教育部公示名单后,将预录取保送生名单送考生所在省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于2012年5月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
(五)已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即使参加高考报考我校,亦不再更改录取专业。
(六)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的招生工作,若教育部2012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则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于2011年12月9日审查通过,适用于中山大学2012年保送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条本实施办法由中山大学招生委员会委托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七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0-84036491
监督电话:020-84115582
汉语言文学(国家文科基地班)-暨南大学
培养目标::
1.培养能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攻读汉语言文学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型人才。
2.培养能运用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技能,胜任汉语言文学教学、编辑出版、新闻传播、机关秘书、文化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3.,能把汉语言文学理论知识、方法技能与相关专业结合起来,从事文艺创作、影视动漫、行政管理、市场策划、广告设计、文职培训、中外翻译等工作的“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
基础写作、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口语表达学、普通逻辑、文学概论、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国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史、海外华文文学、文献检索等。
应用英语(专业代码:文科008)-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培养方向::国际客户管理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能力,具备扎实的应用英语语言基础、较强的英语语言沟通能力,熟悉行业法规,掌握客户管理与服务必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相关行业从事国际客户管理和销售等工作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英语写作、英语实用社交礼仪、沟通与管理技巧、客户服务与关系管理、客户服务团队建设与管理、专业实习
核心课程::综合英语、英语口语、沟通与管理技巧、客户服务与关系管理、专业实习
就业面向::面向跨国金融、贸易以及信息企业的国际客户管理与服务、国际商业信息处理、后台管理、电子商务客服等工作岗位。
文秘(专业代码:文科01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培养方向:1:中英文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熟悉秘书实务,具备较强的事务工作能力、会务组织能力、企业文书写作与处理能力、现代办公设备与软件的操作使用能力以及汉、英双语沟通交流能力,具有一定才艺特长的高素质应用型文秘人才。
主干课程::秘书实务、会展实务、中文文秘写作、英文文秘写作、礼仪与沟通、文书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秘书英语、商务英语听说、英语交际口语
就业面向::行政事业单位、中小型企业及社会培训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的秘书、办公室文员、档案管理员、行政助理、人力资源助理、经理助理、商务活动策划、客户服务等岗位。
新闻学(文科)3名、经济学(理科)2名-广州体育学院
四、报名条件和办法
(1)报名条件
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a.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b.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语文、数学、英文考试均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在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本科招生网(http://gtzs.***.cn/)下载《广州体育学院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将表格及相关附件扫描发送至邮箱@***(只受理电子邮件)。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20日。
附件清单如下:
(a)《广州体育学院2019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电子版;
(b)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电子版;
(c)有效的台湾居民居住证件扫描电子版;
(d)加盖学校公章的高中历年成绩单扫描电子版;
(e)加盖学校公章的2019年度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考生成绩通知单”扫描电子版(学测成绩通知单要扫描完整);
(f)毕业中学推荐信扫描电子版;
(g)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1张;
(h)体现申请人自身情况的证书材料扫描件(仅限高中阶段);
报名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资料不全及逾期发送者一律视作报名无效。
五、录取
(1)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学测考试科目的分科成绩及相应标准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
(2)我校将在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按内地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经济学、新闻学:5200元/学年,其它学杂费按学校标准收取。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19500元/人 年;体育类专业:19500元/人 年;美术类专业:21500元/人 年。-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监督与申诉办法
为了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六公开、六不准”政策,方便考生与家长的监督与申诉,学院以“党委办公室”为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部门。
接受监督与申诉人:蒋茂能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20-82858666
传真号码:020-82859378
电子邮箱:sontan_jijian@***
第三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56989、82856988
传真号码:020-82856989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enrollmentOnline.do
电子邮箱:sontan_zsb@***
第十章附 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7年5月24日院务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授权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17500元/人 年;体育类专业:17500元/人 年;美术类专业:19500元/人 年。-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相关规定执行。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监督与申诉办法
为了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六公开、六不准”政策,方便考生与家长的监督与申诉,学院以“党委办公室”为纪律监督与接受申诉部门。
接受监督与申诉人:蒋茂能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20-82858666
传真号码:020-82859378
电子邮箱:sontan_jijian@***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2856989、82856988
传真号码:020-82856989
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enrollmentOnline.do
电子邮箱:sontan_zsb@***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6年3月18日院务会议讨论通过,适用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授权广州大学松田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