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79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82 | - |
| 高职排名 | 381 | 78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6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8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0 | 19126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2 | 121562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7 | 188452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98418 | 180 |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报教育部备案,由无锡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高职(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2004年由无锡市干部学校、江南学院旅游经贸分院、无锡市职工大学、无锡市轻工职工大学和无锡市城建职工大学合并组建而成。2013年,又与无锡高等师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无锡分院)合并办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1年成立的江苏官立第三师范学堂。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照《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办学,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校以“弘毅”为校训,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生命线,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办学水平,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已逐步建成一所特色鲜明、体制创新、服务卓越的地方高等院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建议满足以下条件:年龄在17~2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精神类疾病,相貌端庄,五官端正、口齿清晰、牙齿整齐,身体无畸形、无X型、O型腿,穿夏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超过两厘米且颜色与肤色相近)及纹身,男生身高在1.72~1.85米,女生身高在1.62~1.75米,矫正视力在0.8以上,无色盲、色弱和斜视,体重在指标内或超标不严重(身高减去110后上下浮动10%),本人或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品德良好。艺术类报名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资格线。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江苏省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对江苏省外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按获奖等荣誉情况择优录取。
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当投档分相同时,先按高考文化分排序,其后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所有专业均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方法
对文化总分和专业总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两者总分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类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艺术类考生采取文化与专业成绩相加之和顺序投档,如总分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毕业生就业
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中心,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创新型人才。毕业生就业十分火爆,就业率历年保持在98%以上,很多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高端就业率不断提高,多次被评为无锡市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以“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为宗旨,坚持“ 让每一个学生都走得更远”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勇创一流”的学校精神,秉承“厚德强技,修行致远”的校训,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办学实力进入广西先进行列。师生参加技能大赛,多项多次荣获广西级、国家级一等奖,招生人数连年实现大突破,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吃苦勤学广泛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实现高质优质就业,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先进单位。近年来,还先后荣获 “广西教学质量优秀院校”“全国电商讲师培训十佳机构”“广西优秀劳务品牌培训基地”“广西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文明卫生学校”“广西‘五四’红旗团委”“广西森林校园”“广西绿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第一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
1、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2、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执行教育部各项工作规定。
3、 男女比例:我校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4、 我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5 、 我院2018年普通大专的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6、 对于进档考生,原则上录取考试填报的第一专业,同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无其他加试要求。
学院以现代产业为依托,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式,构建学生实训实习平台,建立一大批覆盖各专业的就业基地;同时狠抓“订单培养”,先后与世界500强的深圳华为、美的集团、格兰仕、美的、海信科龙空调、东风柳汽、柳州钢铁公司、亚洲铝业等多家知名企业签订了毕业生安置就业协议, 2016届毕业生的就业率达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