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 |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12 | 230 |
| 高职排名 | 92 | 41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0 | 221366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09 | 22190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295 | 249995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8 | 7743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8 | 3264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4 | 200130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21424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5 | 15156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74816 | 150 |
温州科技职业学院于2008年2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建立,同时挂温州市农科院牌子,系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温州市人民政府举办。学院继承了浙江省立温州农业技术学校和温州专区农业科学研究所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科研的优良传统,具有71年的办学历史。
学院是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温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共建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单位,第一批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省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浙江省高校省级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首批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中德农民培训合作试点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首批教育部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单位,浙江省4A平安校园,浙江省园林式单位,第一批温州市文明校园。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采用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执行。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六)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七)在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自治区),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且体检合格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
我校确保每位大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
1.“绿色通道”开进校之门。贫困生只需出示乡镇以上贫困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表》,就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2.奖助学金激成才之志。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企业专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同时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扶学生完成学业。每年奖助学金额度达700万以上,受奖励、资助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40.7%。
3.助学贷款解后顾之忧。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新桥支行对贫困生开通助学贷款。
4.勤工助学补生活之需。学校成立了勤工助学部,为贫困生提供校内勤工俭学岗位400余个。
5.帮困扶贫救燃眉之急。在正常享受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对自然灾害、因病因伤等突发事件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英雄城南昌,是江西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省高水平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单位。建校以来,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崇德尚能,知行致远”校训,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成为江西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先后荣获“全国机械行业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几十项荣誉称号,连续16年被评为“江西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现有六个二级学院,两个教学部,一个研究所,设有46个专业,其中省优势特色专业3个,专升本联合培养专业3个,国际合作专业2个,各类在校生16000余人,在智能制造、汽车工程、信息技术等领域形成了明显地比较优势和办学特色。学校是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要从事矿山和冶金机械等行业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近年来,主持参与修订国家行业标准3项,获省级科学技术奖、教学成果奖等14项,累计完成省级以上科研项目99项,建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5门,引入《悉尼协议》范式,推进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障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江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概况
第二条:学校全称: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76
第三条:办学层次:高职,学制:三年,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四条: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开发区枫林东大街168号,邮编:330013。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2022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校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七条:对于按院校志愿先后顺序投档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未录取满额,可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录取下一级志愿考生,以此类推,不设志愿级差。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以成绩优先原则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第八条: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为录取原则。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考专业录取满额时,作退档处理。总分相同条件下,文史类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依次排序;理工类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依次排序。
第九条:学校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第十条: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共设有46个招生专业,具体专业如下表所示:
隶属分院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车辆工程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50060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500210 |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460701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00211 |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60702 |
|
机械工程学院 |
工业设计 |
460105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60101 |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60104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460113 |
|
数控技术 |
460103 |
|
特种加工技术 |
460114 |
|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
460119 |
|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
460201 |
|
智能焊接技术 |
460110 |
|
电气工程学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306 |
电梯工程技术 |
460206 |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60305 |
|
机电设备技术 |
460202 |
|
光伏工程技术 |
430301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60301 |
|
智能控制技术 |
460303 |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510209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60609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510102 |
|
应用电子技术 |
510103 |
|
集成电路技术 |
510401 |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510108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510106 |
|
嵌入式技术应用 |
510210 |
|
信息工程学院 |
动漫制作技术 |
510215 |
动漫制作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510215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510202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10201 |
|
软件技术 |
510203 |
|
视觉传达设计 |
550102 |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510208 |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510207 |
|
管理工程学院 |
电子商务 |
530701 |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
530701 |
|
工程造价 |
440501 |
|
大数据与会计 |
530302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520802 |
|
市场营销 |
530605 |
|
跨境电子商务 |
530702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530501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530201 |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收费标准,我学校2022年普通类专业学费5000元/人/学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费12000元/人/学。住宿费800元/人/学年。
第六章 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章 其 他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相关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学校网址:http://www.jxjdxy.edu.cn
联系人:余丽路 联系电话:0791—83805950。
第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