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 | 沈阳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303 |
| 校友会(综合) | 129 | 187 |
| 武书连 | 91 | 526 |
| US排名 | 1344 | - |
| 软科(医药) | 8 | - |
| 泰晤士 | 35-4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4 | 93513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5 | 11530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15 | 2811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5 | 116000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39 | 110915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1 | 18356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0 | 63350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9 | 7422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8 | 16715 | 456 |
温州医学院是浙江省省属高等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的前身为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原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改用现名。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是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学校有31个本科专业和1个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1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博士研究生81人,硕士研究生227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70余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按学年预收,各专业预收标准:3960元/学年·人;专科和普通高校专升本专业按学年收费,标准为3960元/学年·人。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最高1200元/学年·人。
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同时辅之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一系列配套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
新生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学费、住宿费及部分生活费问题(最高可贷款6000元/学年);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及学校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等;此外,还可申请勤工助学来解决在校期间生活上的困难。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教学、科研、管理岗位的辅助工作、后勤的劳务工作、家教等其它工作,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量、工作时间获取不等的报酬,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另外,学校还充分挖掘社会潜力,吸引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渠道,同时辅之以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一系列配套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
沈阳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多所学校合并组建并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命名的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已有115年。学校位于沈阳市中心城区,素有“城中大学”的美誉。历经百年办学传承,学校已发展成拥有经、法、教、文、史、理、工、农、管、艺10个学科门类,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在校友会2020中国大学排名中,沈阳大学整体实力已跻身中国地方同类高校第一方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800元—1200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人/学年、二等2750元/人/学年,市政府奖、助学金:一等1500元/人/学年、二等750元/人/学年、助学金5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以及由社会各界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奖、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各学院奖助学金评比结束后,将奖助学金评比结果通过学院宣传板和学院网站公示一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