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温州医科大学 | 延边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185 |
| 校友会(综合) | 129 | 170 |
| 武书连 | 91 | 291 |
| US排名 | 1344 | 1654 |
| 软科(医药) | 8 | - |
| 泰晤士 | 35-4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4 | 93513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5 | 115309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615 | 2811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01 | 40784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75 | 19620 | 3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84 | 17770 | 48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3 | 31603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09 | 57392 | 30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8 | 6194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01 | 37143 | 305 | |
| 2021 | 非朝鲜族考生 | 本科二批B段 | 379 | 42494 | 305 | |
| 2021 | 招朝鲜族考生 | 本科二批A段 | 370 | 44638 | 305 | |
| 2021 | 招朝鲜族考生 | 本科一批A段 | 363 | 46222 | 48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506 | 4619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88 | 6176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65 | 20205 | 33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4 | 20313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69 | 8122 | 335 | |
| 2021 | 非朝鲜族考生 | 本科二批B段 | 429 | 12786 | 335 | |
| 2021 | 招朝鲜族考生 | 本科二批A段 | 426 | 13145 | 335 | |
| 2021 | 招朝鲜族考生 | 本科一批A段 | 413 | 14767 | 519 |
温州医学院是浙江省省属高等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的前身为创办于1912年的浙江医学专门学校,1958年8月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至温州,原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改用现名。
学校1958年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学生,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资格,是浙江省医学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学校有31个本科专业和1个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41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温州医学院仁济学院),博士研究生81人,硕士研究生227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570余人。学校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教育的全方位、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专业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后续志愿级差为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将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加分投档,学校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专业投档。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100分以上。
学校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除护理专科专业只招女生外,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江苏省考生录取条件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详细信息请查阅温州医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延边大学(Yanbian University)坐落在享有“教育之乡”美誉的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首府延吉市,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支持建设大学。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544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320人,本科生19,165人,专科生2,059人),来自24个国家的留学生277人。现建设有东北寒区肉牛科技创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朝鲜韩国研究中心等4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机构,积极打造图们江论坛和长白山论坛两大国际学术论坛品牌。近三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项目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等各类国家级、部委级项目188项;省级、厅级项目388项,国际合作项目24项;发表学术论文6,655篇,其中国际三大科技文献检索论文(SCI、EI、ISTP ) 1,293篇,SSCI、A&HCI、CSSCI期刊论文265篇;获得省级以上各类科研奖项52项,获得专利99项。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遵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符合国家当年有关政策规定照顾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朝鲜语、应用韩语(专科)专业招汉语答卷非朝鲜族考生,汉语言专业招朝鲜族考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日语、英语(零起点)专业招朝鲜语答卷考生,新闻学专业答卷语种要求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汉语言文学专业招汉语答卷考生。吉林、黑龙江、辽宁三省的民族和答卷语种要求均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标注,其他省份无民族要求。
4.志愿录取原则:学校在非平行投档省区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原则上在平行投档省区根据生源情况按100%-105%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延边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从后序学校志愿中补齐,但不能低于该省、市、自治区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根据投档成绩和所报专业顺序划分专业,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即在德、体等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将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高到低按考生所报专业依次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优先级高于无专业志愿考生。非平行投档单位在招生计划数1:1的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相同分数,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接受有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录取分数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已经实施高考改革的省市录取原则按照该省市改革相关政策执行。
5.按专业大类招生及兼招师范类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施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级学习通识教育课程和学科基础课,二年级分流到各专业。
6.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教育专业测试并成绩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按照各生源省份投档分择优录取。
7.休闲体育(专科)专业:进入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体育成绩达到生源地省市专科合格线,按照投档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优先录取体育成绩较高的考生,体育成绩再相同的,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8.表演、舞蹈表演、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排序。辽宁省只招艺术(历史类)考生,黑龙江省只招艺术文考生。
音乐表演专业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印制的《报考指南》中公布的招考方向和专业备注中的乐器计划择优录取。
我校在山东省招生的音乐学、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中国舞)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吉林省招生的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录取。
我校在辽宁省、黑龙江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
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
9.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投档进我校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投档分数线,分艺术(文)、艺术(理),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艺术(文)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文综合、数学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数学、外语、理综合、语文排序。不分艺术(文)、艺术(理)投档的省份,统一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省统考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对录取规则排序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该省份政策执行。我校在内蒙古按招生计划的1:1范围内做分数优先录取。
10.运动训练专业: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运动训练专业报考条件,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国家体育总局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者,按专业考试成绩*70%+文化课考试成绩*30%,分项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1.高水平运动员:按照国家审批项目,参加按照国家要求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并与学校签订协议,按照协议内容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
12.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生计划的80%招朝鲜族、20%招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只录取有预科班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调剂志愿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