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石油大学 | 成都工业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50 | 446 |
| 校友会(综合) | 281 | 366 |
| 武书连 | 350 | 6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4 | 4741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4987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6 | 5182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0 | 920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4 | 10500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12448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9 | 62335 | 3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1 | 46500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7 | 11401 | 5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9 | 105741 | 430 | |
| 2021 | 宜宾校区 | 本科二批 | 478 | 128370 | 430 | |
| 2021 | 联合培养 | 本科二批 | 472 | 134800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区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1年创立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隶属于中央燃料工业部。1958年,升本并更名为西安石油学院。1969年,学院停办改厂。1980年,西安石油学院恢复办学,隶属于石油工业部。2000年,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2003年,更名为西安石油大学。2011年,入选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
一、录取要求
限于学校现有教学条件,除俄语专业可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各专业要求身体状况要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录取规则
1.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不设专业级差。
2.非身体原因凡服从调剂的普通文理类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3.俄语专业仅招收俄语或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和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非外语专业外语教学为英语,小语种考生须谨慎报考。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广告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须提供材料
1、《西安石油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
2、《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新生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学生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须有户口本首页)(各一份);
5、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由所在村出具并加盖乡镇或街道办公章);
6、申请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一份,学校统一印制,由辅导员填写,院系盖章);
7、见证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各一份);
8、申请学生本人近期一寸照片两张;
9、工商银行活期存折、信用卡/灵通卡(待银行审查批准后,学生本人到工商银行储蓄所办理)。
注:以上所有复印材料均用A4纸复印。其中第3、4、5、8项材料须学生本人及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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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积极联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积极开展勤工助学等工作。
成都工业学院始建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迄今已有109年的办学历史。陈毅元帅曾于1916-1918年在学校染织专业学习。在连续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服务国家急需为己任,坚守实业兴国教育情怀,形成了“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和以工为主、突出应用、服务地方与行业的育人传统。学校先后隶属原二机部、四机部、电子工业部以及四川省原电子工业厅等部门,长期面向行业办学,主要经历了“全国重点中专”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和“全国示范高工专”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两个办学阶段。2000年,学校由四川省电子工业厅划转省教育厅主管,201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委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录取批次请查看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招生考试信息或高考指南信息。四川省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金:第一档1000元/年,第二档2000元/年,第三档3000元/年
3、四特助困优秀奖学金:1000元/年
4、广州助学金:2000元/年
5、困难补助:学生经济困难,学校给予困难补助,如学生家庭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还可申请特困补助。
6、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保证经济困难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
7、学费减、缓、免:对家庭经济仍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视其困难的程度,对学费采取减、缓、免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