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物理类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北 | 本科批 | 593 | 592 | 1699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西 | 本科一批A段 | 578 | 564 | 1197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本科一批 | 565 | 555 | 583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40 | 540 | 766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本科一批 | 592 | 591 | 1776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87 | 587 | 19495 |
综合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588 | 583 | 27823 |
综合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580 | 580 | 3010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本科一批 | 622 | 603 | 2389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607 | 606 | 21866 |
物理类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湖南 | 本科批 | 593 | 591 | 1577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广西 | 本科一批 | 566 | 565 | 11424 |
物理类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重庆 | 本科批 | 628 | 609 | 1192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四川 | 本科一批 | 605 | 604 | 18502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本科一批 | 554 | 551 | 995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3 | 553 | 951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云南 | 本科一批 | 588 | 584 | 1146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西藏 | 本科一批 | 436 | 386 | -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陕西 | 本科一批 | 558 | 536 | 1759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本科一批I段 | 538 | 531 | 826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本科一批I段 | 490 | 490 | 1701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7 | 522 | 983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青海 | 本科一段 | 500 | 474 | 2941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本科一批 | 530 | 514 | 251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75 | 475 | 508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新疆 | 本科一批 | 500 | 499 |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北 | 本科批 | 630 | 629 | 15092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西 | 本科一批A段 | 591 | 588 | 11877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本科一批 | 569 | 569 | 587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本科一批 | 611 | 611 | 16825 |
综合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东 | 普通类一段 | - | 598 | 2848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本科一批 | - | 623 | 2505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湖南 | 本科一批 | 604 | 604 | 1423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广西 | 本科一批 | - | 575 | 1238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重庆 | 本科一批 | - | 579 | 1242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四川 | 本科一批 | 614 | 614 | 1851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本科一批 | 581 | 570 | 1107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陕西 | 本科一批 | - | 543 | 1848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本科一批 | 547 | 540 | 919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青海 | 本科一批 | - | 478 | 297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本科一批 | - | 518 | 360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新疆 | 本科一批 | - | 515 | 6734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北 | 本科一批 | 608 | 596 | 18477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西 | 本科一批A段 | 559 | 557 | 1218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本科一批 | 605 | 591 | 451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6 | 576 | 643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本科一批 | 589 | 583 | 1642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80 | 580 | 1766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东 | 本科批 | 589 | 586 | 2431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本科一批 | 595 | 583 | 25787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85 | 582 | 2642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湖南 | 本科一批 | 578 | 578 | 1416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广西 | 本科一批 | 624 | 581 | 1195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重庆 | 本科一批 | 593 | 584 | 1475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四川 | 本科一批 | 625 | 624 | 19571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本科一批 | 560 | 557 | 1140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6 | 566 | 939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陕西 | 本科一批 | 570 | 557 | 1839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本科一批 | 552 | 549 | 908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55 | 554 | 814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青海 | 本科一批 | 502 | 500 | 265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本科一批 | 546 | 542 | 277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0 | 510 | 5082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新疆 | 本科一批 | 531 | 527 | -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北 | 本科一批 | - | 612 | 1774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西 | 本科一批A段 | - | 569 | 1138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本科一批 | - | 582 | 623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本科一批 | - | 590 | 1702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东 | 本科批 | - | 595 | 2307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本科一批 | - | 580 | 27041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湖南 | 本科一批 | - | 595 | 1332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广西 | 本科一批 | - | 579 | 1142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重庆 | 本科一批 | - | 594 | 1252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四川 | 本科一批 | - | 614 | 1870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本科一批 | - | 569 | 1103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陕西 | 本科一批 | - | 556 | 1808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本科一批 | - | 556 | 894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青海 | 本科一批 | - | 514 | 175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本科一批 | - | 527 | 3999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新疆 | 本科一批 | - | 548 | 6364 |
类型 | 专业名称 | 地区 | 批次 | 最高分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北 | 本科一批 | - | 577 | 1870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西 | 本科一批A段 | - | 530 | 11096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内蒙古 | 本科一批 | - | 549 | 7295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安徽 | 本科一批 | - | 561 | 16591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山东 | 本科批 | - | 588 | 2336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河南 | 本科一批 | - | 557 | 24410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湖北 | 本科一批 | - | 561 | 16972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湖南 | 本科一批 | - | 571 | 11887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广西 | 本科一批 | - | 519 | 13357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重庆 | 本科一批 | - | 571 | 11054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四川 | 本科一批 | - | 580 | 1928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贵州 | 本科一批 | - | 532 | 10287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陕西 | 本科一批 | - | 527 | 1879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甘肃 | 本科一批 | - | 524 | 9188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青海 | 本科一批 | - | 459 | 2873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宁夏 | 本科一批 | - | 504 | 3801 |
理科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新疆 | 本科一批 | - | 500 | 7087 |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满足水土保持行业及水土保持学科发展需要,掌 握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求 实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在林业、水利、农业、公路、铁路、采矿、环境保 护、国土资源等行业从事教学、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监测、资源开发、工程管理等工作。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水土保持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应用基础研究和 应用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和一定的教学、科研和工程管理 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素质结构
(1)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诚信为人,有较强的团队意 识和健全的人格;
(2)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掌握一定的人文社科基础知识,具有较好的人文修养,具有国际 化视野和现代意识和健康的人际交往意识;
(3)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接受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掌握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有求实创 新的意识和革新精神,在农学领域具有较好的综合分析素养和价值效益观念;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包括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生活习惯。
2.能力结构
(1)获取知识的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良好的自学习惯和能力,具 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口头与文字表达 能力,具有独立获取知识、信息处理和创新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对环境和社会的适应能力;
(2)应用知识能力:具有良好的学风和协作奉献精神,具有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 能从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基础理论及相关领域的技术开发、组织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 能力;
(3)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具有开展创新实验和科技开发的基本能力。
3.知识结构
(1)工具性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阅读专业期刊和进行文献检索,有初步的外语交流和 科技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2)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哲学、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法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3)自然科学知识:具有较强的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
(4)管理学知识:具有初步的经济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等相关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
(5)专业知识:具有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的基本知识,了解农林业生产和科学技术的科学 前沿和发展趋势,掌握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的规划与设计、水土保持与水 利工程技术、荒漠化防治工程技术、景观规划设计技术、现代信息管理技术、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技 术、生态环境与灾害监测评估等技术,熟悉我国相关的政策和法规。
主干学科: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土壤学、生态学。
核心课程:土壤侵蚀原理、水文与水资源学、风沙物理学、水土保持工程学、荒漠化防治工程 学、林业生态工程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验(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科 研训练、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主要专业实验:土壤侵蚀原理实验、水文与水资源学实验、地貌学实验、生态学实验、水土保 持工程学实验、荒漠化防治工程学实验、林业生态工程学实验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34年的国立西北农林专科学校。199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原西北农业大学、西北林学院、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水利部西北水利科学研究所、陕西省农业科学院、陕西省林业科学院、陕西省中国科学院西北植物研究所等7所科教单位合并组建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建校80余年来,学校一代代师生秉承“经国本,解民生,尚科学”的办学理念和“诚朴勇毅”的校训,心怀社稷,情系苍生,承远古农神后稷之志,行当代“教民稼穑”之为,坚持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道路,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科教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绿色通道等在内的多元化学生奖励资助体系。每年用于本科生奖励及资助的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
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获奖证书。每年我校名额300名左右。
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每年我校名额700名左右。
国家助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每年我校基准名额6000余名。
校长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获奖证书。每年我校名额125名。
专业奖学金:学校各专业均设有专业奖学金,按综合测评成绩分等级确定,每年发放奖励金额达900多万元。
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学校设有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恒大奖助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30余项,每年累计发放金额约700余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学校或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省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学费减免:学校对符合国家特殊政策的特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困难补助:主要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
勤工助学: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绿色通道:学校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学校所在地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是中华农耕文明发祥地、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唯一的农业特色鲜明的自贸片区,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中将建设成为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杨凌示范区地处关中平原腹地、陕西省西安市和宝鸡市之间,有陇海铁路、西宝高铁和连霍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距西安市和宝鸡市均在80公里左右,距咸阳国际机场不到百公里,交通十分便利。
杨凌示范区是一座美丽的小城,她远离大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南临渭河与秦岭,环境优美,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是全国著名的生态农业观光旅游风景区,被誉为“中国农科城”和“绿色生态城”。学校校园面积5657.21亩,建筑面积155.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46.23亿元,其中设备总值13.11亿元人民币,图书馆馆藏印刷本图书264.65万册,电子图书197.86万册。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室、高规格体育馆、标准化的学生公寓(宿舍均装有暖气和空调)和食堂(能够满足来自全国各地学生包括少数民族学生的口味),校园网(含无线网络)全面覆盖教学办公区和学生公寓生活区。学校博览园是国家AAAA级景区,有昆虫博物馆、逸夫科技馆、动物博物馆、土壤博物馆、植物博物馆、中国农业历史博物馆等5个专业博物馆和室外蝴蝶园、植物分类园、树木园及多种种质资源圃等,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农业博物馆组群。其中昆虫馆是亚洲最大的昆虫博物馆,收藏国内外各类昆虫标本120多万号。
学校校园布局和谐统一,绿化美化亮化成效显著,自然与人文和谐相融,享有“生态园林式大学城”美誉。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绿色通道等在内的多元化学生奖励资助体系。每年用于本科生奖励及资助的金额高达6000多万元。
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获奖证书。每年我校名额300名左右。
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每年我校名额700名左右。
国家助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每人每年平均3000元。每年我校基准名额6000余名。
校长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并颁发获奖证书。每年我校名额125名。
专业奖学金:学校各专业均设有专业奖学金,按综合测评成绩分等级确定,每年发放奖励金额达900多万元。
社会各类奖助学金:学校设有曹德旺励志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朱英龙贫困助学金、恒大奖助学金、王同川励志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30余项,每年累计发放金额约700余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学校或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省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学费减免:学校对符合国家特殊政策的特困学生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困难补助:主要解决学生在校期间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
勤工助学: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国家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最高金额本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分三年补偿代偿完毕。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绿色通道:学校在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使他们能及时报到入学。
★艺术类专业和生命科学基地班在提前批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在本科一批录取。
录取原则: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学校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10%左右。执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其他省份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学校对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
第十条对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内蒙古考生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确定专业。
江苏省的考生,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按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第十一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二条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录取等特殊类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3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满分的70%,同时需要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生命科学类“创新实验班”在2013级新生中择优选拔,计划选拔60名。选拔办法:①高考成绩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的自主选拔录取的理工类考生,入校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入学后可自愿申请,经审核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15分以上,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入学后可申请参加复试选拔,择优录取后进入创新实验班学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陕西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后,按陕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非陕西省考生:考生必须在取得省级专业课统考本科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同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先将高考文化课总分、校考专业课总分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折算后的文化课成绩×40%和校考专业课成绩×60%相加,按相加后的成绩分省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广西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65分(理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广西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广西水土保持与荒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湖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91分(物理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湖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湖南水土保持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603分(理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国家专项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东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83分(综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东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综合普通类一段普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综合普通类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徽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91分(理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安徽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国家专项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55分(理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本科一批普通类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国家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西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64分(理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西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理科本科一批A段普通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山西水土保持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为592分(物理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物理类本科批普通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河北水土保持与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代码:09020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在贵州、青海、广西、重庆、山西、甘肃、新疆、河北、安徽、四川、河南、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云南、湖南等17个省市开设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各省市招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92,最低位次是16998、山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最低位次是11973、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5,最低位次是5830、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