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东北电力大学
8、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表演)、编导(影视技术、现代传媒技术)、动画;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电气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
专科专业:
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我校招生专业中,本科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只招英语考生,所有专科专业只招英语考生。我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招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专业:自动化、应用化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色弱、色盲均不能填报,否则将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实际投档成绩,按“专业级差”方式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一二专业志愿、二三专业志愿有级差,以后各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零,专业志愿级差视本年当地生源情况而定,专业级差分数原则上为5分,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数学、外语)成绩。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另外内蒙古自治区录取为专业志愿清原则。
按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对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遵照教育部颁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0〕1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的《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0号)调档,录取专业时以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在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吉林省考生录取原则(不含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服装设计与表演培养方向以身高优先录取)。
2、吉林省外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和编导两个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以身高高者优先录取。
4、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按照如下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体育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各省有体育复试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体育复试,且成绩须合格),且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考生必须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对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要求。
3、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家将统一组织对其专项技能进行测试,学校将根据其测试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资格。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4、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基础情况,安排适当专业学习。
东北电力大学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东北电力大学
一、专业概况
我校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开始于2000年。拥有一支双语教学的师资队伍,中美方共同开发课程,共享教育资源,着重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用人才。
二、专业特色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学习素质教育所需基础知识,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和国际贸易方面的基本知识。重视专业基础,强化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注重综合素质培养,提高学生的国际贸易实务能力和就业适应能力以及科学研究潜力。着重培养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外语从事外贸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培养目标
培养既能掌握素质教育所需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又能熟练掌握英语,又具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知识与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经济贸易规则和惯例,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四、主要课程
国际经济、管理经济、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比较经济学、应用计量经济学、国际金融学、市场营销学、统计 学、会计学等。
五、就业方向
本专业面向国企、外资企业、合资企业、涉外政府机关及科研部门,尤其在公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开展国际贸易的企业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东北电力大学
8、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