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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4:04:22 解决时间:2022-08-0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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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为北京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58,最低位次是30484、天津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2,最低位次是24386、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8,最低位次是37566、河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最低位次是8964、山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9,最低位次是5463、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9,最低位次是4537、吉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3,最低位次是3318、黑龙江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6,最低位次是8687、江苏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12,最低位次是74060、江苏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0,最低位次是24093、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4,最低位次是10930、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6,最低位次是30664、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6,最低位次是9774、江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2,最低位次是6822、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0,最低位次是60885、河南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84,最低位次是11502、湖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7,最低位次是34604、湖南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最低位次是7106、广东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7,最低位次是73582、广东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4,最低位次是21922、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4,最低位次是5911、海南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606,最低位次是8955、重庆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64,最低位次是29617、重庆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7,最低位次是11544、四川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8,最低位次是66490、四川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51,最低位次是13756。
一、西南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北京本科批-45830484
综合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天津本科批A段-54224386
物理类工商管理类河北本科批-55837566
历史类工商管理类河北本科批-5648964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山西本科一批B段-5495463
文科工商管理类内蒙古本科一批5415194537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吉林本科一批A段5255233318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694668687
物理类工商管理类江苏本科批-51274060
历史类工商管理类江苏本科批-53024093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安徽本科一批-58410930
物理类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福建本科批54754630664
历史类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福建本科批5375369774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江西本科一批-5826822
综合工商管理类山东普通类一段-55060885
文科工商管理类河南本科一批58758411502
物理类工商管理类湖南本科批-55734604
历史类工商管理类湖南本科批-5647106
物理类工商管理类(非定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广东本科批-54773582
历史类工商管理类(非定向)(工商管理,会计学)广东本科批-54421922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广西本科一批5565545911
综合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海南本科批-6068955
物理类工商管理类重庆本科批-56429617
历史类工商管理类重庆本科批-54711544
理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四川本科一批55853866490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四川本科一批55855113756
2.2020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工商管理类北京本科批-48030952
综合工商管理类天津本科批A段-54326567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河北本科批5815709880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会计学)山西本科一批B段5455445582
文科工商管理类内蒙古本科一批5625414885
文科工商管理类吉林本科一批A段-5453243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924779043
文科工商管理类江苏本科一批-34518374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安徽本科一批56756310081
文科工商管理类福建本科批5395398860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江西本科一批-5616811
综合工商管理类山东普通类一段-56560623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河南本科一批-57811728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湖北本科二批-52514129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湖南本科一批5795789019
文科工商管理类广东本科批-53122859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广西本科一批-5236141
综合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海南本科批-6019257
文科工商管理类重庆本科二批-54010295
理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四川本科一批57254467429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四川本科一批56153912821
3.2019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湖北本科二批-53912785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北京本科批-5067612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河北本科一批-5789058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山西本科一批B段-5425754
文科工商管理类内蒙古本科一批-5573302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吉林本科一批A段-5423497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黑龙江本科二批A段-4958283
文科工商管理类江苏本科一批-33321489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安徽本科一批-56710982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福建本科二批-5399406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江西本科一批-5686960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山东本科批-55715663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河南本科一批-55711925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湖南本科一批-5699671
文科工商管理类广东本科批---
文科工商管理类广西本科一批-5277982
文科工商管理类重庆本科二批-53711420
理科工商管理类四川本科一批58856560974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四川本科一批-55013607
文科工商管理类四川本科一批-325166148
4.2018年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北京本科二批-5138082
二、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专业介绍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
西南科技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历史沿革:工商管理专业起源于绵阳农校1979年设立的农业经济管理,本科2002年开始招生。2003年,企业管理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并建成四川省重点学科(2007年),2009年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2010年,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获批,现已获批环境经济与管理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0年,获教育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工商管理专业有专任教师15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5人,博士12人,拥有高级职称(含副教授)及博士学位共12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达80%。
工商管理专业的特色及优势之一是以“案例”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将培养方案、课程设计、师资建设和教学组织有效联动,形成“案例开发、案例教学、案例研究、案例大赛、案例文化”五位一体生态圈。案例辐射面和影响力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获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最佳组织奖4项,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16篇,全国排名第12位、四川省排名第1位。
工商管理专业有国家级精品课程《管理学原理》1门,国家级资源共享课程《管理学原理》1门,省级应用示范课程《网络营销》1门,校级精品课程《管理运筹学》、《广告理论与实务》2门。
工商管理专业近三年有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精一执中:龙华守得云开见月明”、“依托大学科技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的改革试验”2项;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史海霞、张勇”2人;省部级教改项目“基于三方视角案例教学过程再现与教学逻辑解析”、“羌山农牧的商业模式创新”、“铁骑力士集团社会责任的困与路”3项。
工商管理专业任课教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较强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学习和成长提供有效指导,并能带领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近3年,本大类老师带领学生参加“全国管理决策模拟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人力资源管理教学案例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多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项。
工商管理专业主干课程包括管理学原理、战略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创业学、公司治理、运营管理、管理运筹学等课程。
培养目标:
工商管理专业立足西部地区、面向全国,培养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基础宽厚,专业扎实,能力突出,视野开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 具有责任意识和公共意识、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 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管理工作及相应咨询、培训工作的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团队精神、良好心态和持续学习意愿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就业方向:
工商管理专业学生具备良好的知识获取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用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并解决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能适应国家和地方各级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大中型工商企业经营管理、涉外公司经营管理、金融物流、商贸企业等领域的工作,也可选择攻读管理学学科和经济学科的硕士学位。
大类剖析:
工商管理类涵盖工商管理专业、会计学专业2个本科专业。本大类采用 “1+3”培养模式。
工商管理类本科专业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公共意识和创新精神,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具有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理论及管理方法,具有国际视野、本土情怀、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沟通技能,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从事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审计工作的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工商管理类专业的基本学制为 4 年。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西南科技大学
203
软科(综合)
214
校友会(综合)
168
武书连
1141
US排名
学校简介

学校源起于1952年创办的重庆第一土木建筑学校和西南建筑工程学校以及由两校合并成立的重庆建筑工程学校。2000年,原西南工学院与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西南科技大学。

学校校园现占地5463亩,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是读书治学的好地方。学校现有建筑面积11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已达8.87亿元。学校图书馆建筑面积3.78万平方米,藏有纸质图书253万余册,电子图书756万余册。

通讯地址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 邮编:621010 电话:0816-6089071 传真:0816-6089080 学校官网:http://www.swust.edu.cn/ 招生在线:http://zs.swust.edu.cn/
收费项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四川省和其他省份的民族考生相关政策,并设有省内民族预科。


困难生资助办法

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大发〔2016〕7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学生。

第三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加大经费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第四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遵循“关爱学生、引导学生、激励学生”的学生工作理念,按“主体在学生,关键在认定,核心在教育,重点在机制”的指导方针,构建并完善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对学生的资助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精神,通过资助鼓励、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为主导,奖、助、补、免等为补充的资助政策体系,全方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问题及因重大疾病或家庭突发变故导致的贫困问题进行帮扶。此外,学校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来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由学生工作委员会履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资助工作;设立由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经办人、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第七条  院(部)成立以学生工作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学生辅导员等担任成员的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本学院(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班级学生代表任成员的民主评议小组,组织开展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日常资助工作。

第三章  资助金来源、管理及发放

第八条  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1.国家专项拨款;

2.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校每年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

3.协助学生从银行贷款;

4.社会(企业、个人)资助;

5.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集。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年度资助计划和资助金额以及重大资助项目的审批;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制订年度资助计划及资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级各类资助名单审定、资助金额审核及发放前公示;各学院(部)学生资助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资助工作年度计划、审定院级资助名单、资助金额及进行院级公示;学校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经费的核算和发放。

第十条  各类资助经费发放,需拟定详细发放名册,并由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或学院(部)加盖公章,交由学校计划财务部门上卡发放。

第四章  资助方式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给予以下几种方式的资助: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有组织性、有偿性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拓展校外勤工助学机会。

4.奖助学金

    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主要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临时困难补助

临时困难补助是用于学生因家庭遭受突发性变故,造成一时经济困难,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渡过难关的情况;或用于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生活或学业上(新生入学、学生假期回家路费、冬衣购买、求职就业等)遇到具体困难,家庭一时无力承受,需要申请临时补助才能解决困难的情况;还用于学生不幸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救治,需要学校帮助才能及时治疗的情况。

6.学费减免、代补、代偿

学费减免主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等)的学费(不含住宿费)进行减免,以帮助他们减轻经济负担,顺利完成学业;学费代补代偿,主要是针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直招士官学生进行的学费代补代偿。

7.就业困难补助

就业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及高年级学生能够顺利就业,资助其参加技能培训、就业、深造或参加见习等的专项资金。

8.地方政府资助及社会募捐

地方政府资助是指地方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定向资助,按当地政策执行。社会募捐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自愿无偿地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

9.大学生医疗补助

大学生医疗补助是对按规定购买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在校大学生因患疾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给予部分资助。

10.重大急难救助

重大急难救助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因突发重大疾病或长期患重大疾病无力支付而导致的不能正常完成学业和因家庭遭受重大变故学生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等情况给予学生的临时补助。

具体资助方式及条件以相关文件及实施细则为准。

第五章  资助对象及基本条件

第十二条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是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符合政策性资助条件的学生。在资助时适当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低保家庭子女、孤儿、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倾斜。

第十三条  资助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

4.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认真刻苦;

5.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章  资助程序

第十四条  学生根据各类资助方式的具体要求并根据自身情况,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学校相关部门根据资助文件相关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严格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助。

第七章  资助管理及监督

第十六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每学期开学,各学院(部)应对在校学生开展一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认定或调整。如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变化,学校应及时对其资助做出调整。

第十七条  在认定(调整)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对认定的材料和公示结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同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信息档案库。平时要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跟踪调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各学院(部)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统筹资助,作好已受助学生的相关记录,并考查资助效果。

第十八条  学校和院(部)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学业帮扶、心理辅导、诚信教育、励志教育,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不断提升学生个人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九条  学校和学院要切实加强监督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资助的评审、公示和发放工作。学校和院(部)每学年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学校及时、准确地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信息,促进资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十条  资助金的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冒领、抵扣、拖延支付,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计财、审计、纪检监察、上级部门等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受助学生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取消其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南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4]25号)同时废止。



  中专 2022-08-08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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