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西南林业大学 | 河套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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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361 | 584 |
校友会(综合) | 268 | 499 |
武书连 | 394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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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3 | 36701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3 | 36701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0 | 38316 | 52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6 | 65002 | 435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7 | 70960 | 435 | |
2021 | 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2 | 74404 | 43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5 | 9198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3 | 9720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1 | 10280 | 565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8 | 17775 | 500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4 | 23572 | 500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1 | 29871 | 5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58 | 44971 | 301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395 | 35715 | 30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5 | 52865 | 301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9 | 0 | 160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24 | 53088 | 30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455 | 11517 | 392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7 | 16447 | 392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2 | 21993 | 160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414 | 16844 | 392 |
西南林业大学地处四时花不断的春城昆明,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林业本科院校,拥有70多年林业高等教育的办学经历和30余年的独立办学历史。学校起源于1939年云南大学森林系。1958年成立昆明农林学院,1973年昆明农林学院林学系与南迁昆明的北京林学院合并办学,成立云南林业学院。1978年北京林学院迁回北京办学后,独立成立云南林学院,直属国家林业部管理。1983年更名为西南林学院,为原林业部直属的六所区域性林业高等院校之一。2000年由国家林业局直属高校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省为主管理”的高等学校,2010年更名为西南林业大学。
2. 助学贷款
积极协助有贷款需求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安排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及假期参加力所能及的勤工助学活动,取得相应的报酬,解决这部份学生的学习生活困难。
4. 困难补助
对于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且学校每年设立专项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补助面达35%,补助标准分别为:(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3600元/生年;(2)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学生2600元/生年;(3)家庭经济一般性困难学生1600元/生年。
河套学院是内蒙古西部一所综合类应用型地方本科院校。学院始终秉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发有为、报国荣校”的办学传统,践行“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的校训,恪守“培育高尚、追求卓越”的校风,紧紧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强化内涵式发展,全面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校企深度合作,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质量应用型本科院校。
学院设有13个教学院系,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0186人。共有专任教师583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26人,其中正高级专任教师37人、副高级专任教师189人,具有硕士与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365人。现已培育自治区级教学团队11个,教学名师13人,教坛新秀9人,优秀教师1人。设置本科专业35个,专科专业20个,涵盖了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现有馆藏纸质图书余100余万册,电子图书60余万种,校内实验实训室461间,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91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8918.42万元。
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河套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级助学金是学院为更好地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助学金。
第二条校级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条为保证校级助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助标准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学院根据当年预算金额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划分助学金名额。助学金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个等级,一等1000元,二等800元,三等600元。
第五条校级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四)勤奋学习,刻苦努力,积极向上;
(五)在参评学年内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六条在参评学年内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出现本人或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或重大自然灾害等情形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校级助学金。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纪律处分者;
(二)日常消费明显超出一般消费水平者;
(三)弄虚作假、伪造贫困证明者。
第三章评审
第八条校级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学年评审一次。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套学院校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辅导员、班主任审核后提交系部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系部签署意见,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条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提交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评定。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
第四章发放及管理
第十一条校级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第十二条获得校级助学金的学生,如弄虚作假,瞒报家庭经济情况,取消以后学年的各类助学金参评资格。
第十三条各系部应加强管理,切实做好校级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确保助学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生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河套学院校级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河院发〔2016〕2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