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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农林学院园艺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8:38:24 解决时间:2022-08-08 14:38

满意答案

信阳农林学院园艺录取分数为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6,最低位次是182381。
一、信阳农林学院园艺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园艺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园艺山东普通类一段-486182381
2.2020年园艺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综合园艺山东普通类一段-489191678
理科园艺重庆本科二批-46260540
3.2019年园艺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园艺(观赏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47187430
4.2018年园艺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39179170
理科园艺(观赏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39179170
理科园艺(设施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38180543
5.2017年园艺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16170472
理科园艺(观赏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16170472
理科园艺(设施园艺)河南本科二批-416170472
理科园艺新疆本科二批-38723800
二、园艺专业介绍
植物生产类 园艺
信阳农林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专业名称:园艺

专业代码:090102

学历层次:本科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农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优良品德、掌握生物学和园艺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现代化的果树、蔬菜和花卉的生产、研究、教学及技术开发、具有良好的就业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能为区域经济建设以及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植物生理生化、设施园艺学、植物组织培养、花卉学、蔬菜栽培学、果树栽培学、园艺植物遗传育种、植物保护等。

就业去向:农业行政部门、绿化管理部门、农技推广部门、农业生态园、园艺示范园(圃)、果蔬产品生产加工与运输销售企业、园林公司、花木公司、休闲山庄、苗圃基地等。

三、信阳农林学院
410
软科(综合)
499
校友会(综合)
645
武书连
学校简介

信阳农林学院是一所农林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坐落在中国著名茶都、红色历史名城信阳市。信阳市地处河南省南部,东邻安徽、南接湖北,楚风豫韵交汇交融,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为莘莘学子学习深造提供了优越自然条件。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入贯彻OBE教育理念,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全面加强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强化质量监控,严格教学管理。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教学改革不断取得实效。近年来,学校立项教改项目115项,获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5项,获省级教学成果7项;建有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课程思政样板课4门;编写省部级规划教材9部;获批河南省“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3项。

收费项目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1)普通本科新生学费:文科类 4400 元/学年,理工类 5000 元/学年,医学类 5500 元/学年, 艺术类 8000 元/学年;专科新生学费:文科类 3700 元/学年, 6理工类 4200 元/学年,医学类 4800/学年,艺术类 6000 元/ 学年。(2)住宿费 700 元/生·学年。 以上学费、住宿费 为 2020 年暂定标准,如有学费标准、住宿费标准调整,按 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设置

                           第七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构建包括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资助体系。

(一)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2600元/年。

(二) 学校资助: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以及冬季生活用品资助,同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三) 国家助学贷款:来自省内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从生源地或从我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当年即可申请国家、学校各项资助



加分政策
    加降分处理: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工作规定执行。例如河南省招生工作规定:凡各批次(除艺术、体育术科外)第一志愿填报农林院校的考生,对其投档时可以加20分。
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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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毕业及就业

第十九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 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 予条件的,授予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为帮助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双 向选择,给广大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学校已连续 多年成功举办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 的欢迎。学校荣获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授予的“全省大 中专就业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第九章 附则

 


  中专 2022-08-0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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