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咸阳师范学院 | 新疆政法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87 | 590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516 |
| 武书连 | 613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4 | 7206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10022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3 | 18351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0 | 3282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0 | 88240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2 | 16084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2 | 24955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8162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2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0 | 0 | 3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22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5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78 | 0 | 3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1 | 0 | 140 |
咸阳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学校肇始于1978年5月的“陕西师范大学咸阳专修科”。197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咸阳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5月,与陕西省咸阳教育学院合并,成立咸阳师范学院。2004年10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咸阳市分校并入。2016年7月,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划归学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咸阳,有渭城和秦都两个校区,校园占地824亩,有实习实训基地2650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总资产14.57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4336人,高职学生2351人,留学生100余人。
一、国家助学金
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具体分为两档: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一学年3500元/人;
2.一般困难的学生一学年2500元/人。
二、社会资助
1.美国角声基金会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3000元;
2.新加坡华侨助学金:每年资助十名学生,每人2000元。
三、勤工助学80
根据工作性质分为劳动岗(后勤劳动服务)和助理岗(行政助理岗、教学助理岗、科研助理岗、实验助理岗、图书资料助理岗)两大类。劳动岗540元/月,助理岗300元/月。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全额补助。
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注意事项
1.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以学费、住宿费为主),具体贷款金额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杂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2.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还本宽期限为3年整。借款人可在毕业后开始还款。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实行借款人在校期间由政府财政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再贴息,利息自付。借款学生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之日的下月1日起利息自付。
3.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资料:
Ø 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Ø 借款学生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家庭成员收入说明;
Ø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Ø 经办银行和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4.如国家、省助学贷款有新情况变动,按有关文件执行。
学生处咨询电话:029-33720578 33720596
我校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专业参加各省的提前艺术、体育本科批次、普通文理二本批次的录取;
在陕参加提前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的二本、高职批次录取。
新疆政法学院坐落于丝路重镇、屯垦新城图木舒克市,地处喀什、阿克苏、克州、和田四地州中心地带,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为兵团、新疆乃至国家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民族团结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的国家职责使命。
2021年1月,教育部批准设立新疆政法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举办并管理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2021年10月1日,新疆政法学院举行揭牌仪式,宣布正式成立。
新疆政法学院目前下设15个党政管理机构、7个二级学院、3个教辅机构和2个群团组织。目前已设立法学院、司法警官学院、信息网络安全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6个教学单位、开设有法学、监狱学、刑事侦查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英语、美术学等25个专业。共有在编和援建教师405名,正在快速壮大。已面向全国22个省(市、区)招生,在籍学生6599人。在十四五期间,学校将建成基础学科齐全,政法特色突出,服从和服务新疆工作总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大学。
困难学生补助办法
1、学院的各项助学政策,原则上仅适用于被确认的经济困难学生。
2、学院推行以勤工助学为主要形式的助学政策。经济困难学生主要通过申请勤工助学等方式来解决学习困难,对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视情况给予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录用、优惠计付酬的“双优”措施以及适当补助生活费等方式的助学。
3、困难学生资格审定。在读全日制学生,符合一定条件和情况的,可以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统称为经济困难学生),作为助学的对象。
4、各专业或年级班主任要经常性地了解所属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教育学生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有因家境好转不再需要学院助学,或因突发事件(如家庭变故、事故等)而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的,要及时做好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的调整和助学工作。
5、各专业或年级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助学情况,建立和更新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6、学院发现学生有虚报或隐瞒家庭收入,将立即停止对其所有资助,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处分。
7、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实行学院和专业或年级两级管理。专业或年级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及各类助学名单的初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助学计划,助学经费的统筹安排和分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以及各类助学名单的最后审定。报院党总支会议批准后,由学院综合办负责经费的核算、发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