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信阳师范学院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58 | - |
| 校友会(综合) | 307 | 384 |
| 武书连 | 286 | 661 |
| US排名 | 1723 | - |
| 软科(医药) | - | 7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0 | 86942 | 5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7 | 132697 | 400 | |
| 2021 | 医护类 | 本科二批 | 492 | 154848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63 | 200256 | 400 |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 | 451 | 219532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4 | 19891 | 5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2 | 26451 | 466 | |
| 2021 | 医护类 | 本科二批 | 538 | 35289 | 4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24 | 45291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5 | 229192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3 | 87919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7 | 24560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12 | 31774 | 48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2 | 63875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2 | 138855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51 | 64417 | 348 | |
| 2021 | 少数民族 | 本科二批 | 430 | 77092 | 348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二批 | 410 | 90021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1 | 26669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5 | 59762 | 180 | |
| 2021 | 少数民族 | 本科二批 | 460 | 30806 | 413 |
信阳师范学院(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简称信阳师院(XYNU),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河南省创办的第一所本科高校,是河南省重点建设的两所师范大学之一,是大别山地区一张闪亮的高等教育名片,被著名社会活动家、教育家费孝通先生誉为“教师之摇篮 ”,被赞为“河南省最美的高校”“办在花园中的大学”“在绿水青山中自由自在学习的好大学”。
地理历史:信阳师范学院坐落在中国茶都、红色之城信阳,位于贤山北麓、浉水之滨,与中国四大避暑胜地之鸡公山相近,散步就可到“长淮明珠”南湾湖,青山秀水,高低错落,红绿四季,诗情画意,茶香人靓,宜居宜学。美丽师院,是一所来了就不想走的大学,春踏芳草看百花,夏栖绿荫听蝉鸣,秋闻桂香逗天鹅,冬拥白雪动诗情。
第一条 学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规定的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考生。
第二条 学校实行“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三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第一志愿考生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学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分配专业;非第一志愿考生在未满额专业中再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同意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最后一名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
5.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五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
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按照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志愿顺序投档,我校在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六条 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第七条 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使用考生所在省(区、市)统考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如下规则录取: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绘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课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低于80分);
5.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50%和专业成绩的5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的60%和专业成绩的40%相加为考生总成绩,录取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百色高等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并更名为右江民族医学院。
1997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
2000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
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5年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教育部颁发“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第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广西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高职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
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三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已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按规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1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
第七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