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新余学院 | 山东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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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502 |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499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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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6 | 85540 | 443 | |
2021 | 计算机 | 本科二批 | 473 | 88637 | 443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3 | 25235 | 49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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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8 | 200476 | 444 |
新余学院坐落于明代科技巨著《天工开物》诞生地、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江西省新余市。新余环境优美,是仙女下凡的传说地,荣获“中国十大最具安全感城市”、“国家节能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等称号;新余交通便捷,沪昆高铁、浙赣铁路横贯东西,京九铁路傍市而过,赣粤、沪昆、武吉三条高速公路和四条省道在这里交汇。
新余学院是新余市唯一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20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8.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8亿元;建有162个校内实验(训)室,16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藏书162万册,电子图书140万册。网络出口总带宽8G,无线网络覆盖全校。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高招“阳光工程”,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分同志愿的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简称:专业校考)的省(市、区),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文化出档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择优录取;认可生源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简称:统考)的省(市、区),按生源省(市、区)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以专业、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认可生源省(市、区)专业联(统)考成绩,按生源省(市、区)投档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以专业、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生源省(市、区)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类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使用英语语种。
第二十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无加试要求。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语文成绩须80分(满分为150分)以上外,其它专业对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指导意见》执行。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身形挺拔,男生身高≧170 cm,女生身高≧160 cm;报考护理学(本科)、护理(专科)的男生身高≧4000px,女生身高≧3900px。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本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不分科类按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
校 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 编:338004
联系电话:0790--6666058、6665331
传 真:0790--666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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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警察学院为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实行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教育厅共管、以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职能是招收培养全日制公安类本科学生,为公安机关输送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公安专业人才;承担全国、全省公安机关领导骨干培训及民警专业培训和国外高级警务人员培训任务;承担公安专业理论及技术研究任务,为全省公安机关教学科研基地,公安部确定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培训基地,公安部、商务部确定的国家援外培训基地。学院设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交通管理工程、公安情报学、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本科专业,具有法学、工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学院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11月,学院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开始与山东建筑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近三年来,学院先后举办全国县市公安局首任局长政委培训班、公安部各警种业务培训班、公安部东西合作素质强警培训班、全省派出所所长培训班等各级各类培训班164期,培训人员近16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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