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初步形成研究中外音乐艺术的能力,提出新思路、新观点,并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原则上进行创新的能力。

(3)加强四项技能的训练:钢琴演奏技能、声乐演唱技能、舞蹈表演技能和乐器演奏技能;

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基础和声、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形体舞蹈、钢琴伴奏、配器。

1.通识知识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3.思维能力具有正确分析、判断和推理事物的能力,具有较好的逻辑推理能力与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

(二)能力要求1.学习能力具有查阅本专业中外文献或其他资料、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具有一门外语的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2.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艺术作品鉴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视唱、视奏和听辨能力;具备一定的指导排练合唱能力、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在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音乐教学或从事文化艺术传播交流的能力。3.思维能力

(2)注重三种能力的培养:音乐教学能力、群众文艺活动指导能力和音乐活动的表演能力;

1.学习能力具有查阅本专业中外文献或其他资料、获得信息、拓展知识领域、继续学习并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具有一门外语的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

2.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艺术作品鉴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视唱、视奏和听辨能力;具备一定的指导排练合唱能力、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在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音乐教学或从事文化艺术传播交流的能力。

知识、能力、素质结构1、扎实地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的新发展情况,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具有音乐教师应具备的良好的知识结构、基本功,能适应中等学校、中小学教学的能力。2、掌握音乐专业所需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的素质,获得从事音乐教育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3、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的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

4.创新能力掌握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初步形成研究中外音乐艺术的能力,提出新思路、新观点,并在符合音乐教育规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原则上进行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