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基础和声、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形体舞蹈、钢琴伴奏、配器。

3、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本专业新发展趋势。

1.思想道德、文化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愿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服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较高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及艺术素养,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实干创新的精神。

3.专业知识掌握关于音乐、舞蹈的基本理论;了解经典作曲家、舞蹈家和经典作品;掌握音乐、舞蹈编创基本原理以及中小学音乐、舞蹈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熟悉党和国家在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音乐研究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2.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艺术作品鉴赏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好的视唱、视奏和听辨能力;具备一定的指导排练合唱能力、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在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音乐教学或从事文化艺术传播交流的能力。

(3)加强四项技能的训练:钢琴演奏技能、声乐演唱技能、舞蹈表演技能和乐器演奏技能;

1.通识知识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熟悉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

知识、能力、素质结构1、扎实地掌握音乐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的新发展情况,掌握基本的教育理论,具有音乐教师应具备的良好的知识结构、基本功,能适应中等学校、中小学教学的能力。2、掌握音乐专业所需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形成良好的音乐教师的素质,获得从事音乐教育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音乐教育研究能力。3、具有一定程度的声乐的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和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学、歌曲写作与改编、合唱与指挥、钢琴基础、声乐基础、新三百工程等。◆音乐教育(师范类)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学校和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以及在社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群众文艺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规格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

主干学科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

主干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基础和声、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歌曲分析与写作、中国音乐史与欣赏、外国音乐史与欣赏、形体舞蹈、钢琴伴奏、配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