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徐州工程学院 | 云南警官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97 | - |
| 校友会(综合) | 366 | 452 |
| 武书连 | 440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8 | 10857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2 | 114100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5 | 120395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40 | 139137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38612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4 | 92664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25577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6 | 58464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1 | 20522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1 | 49167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54 | 15527 | 500 |
徐州工程学院坐落于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江苏徐州。学校办学肇始于1959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校园占地面积2100余亩,校舍面积74.3万平方米。学科门类较为齐全,涵盖理、工、农、文、经、管、教育、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设有19个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2.23万人。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试点高校、中国光伏工程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平台理事长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单位。
徐州工程学院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电话:0516--83105200
传真:0516--83689775
网址:www.xzit.edu.cn
E-mail:zsb@xzit.edu.cn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邮编:221018
(1)勤工助学岗(学校助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在图书馆、楼管办、电教馆、学生宿舍等地安排了大量的勤工助学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180元补助。
(2)助学贷款见《江苏省高等学校资助政策简介》。
云南警官学院始建于1950年4月,是云南省教育厅与云南省公安厅共建、以公安厅管理为主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占地1382.16亩,总建筑面积22万多平方米,馆藏图书118万余册(含电子图书),各类期刊890余种、共享9个中外文期刊、视频数据库,自建4个公安类特色数据库。拥有普通教室54间3935个座位,多媒体教室87间 7456个座位,教学实验室18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3188台,体育运动场面积72659平方米。
学校地址: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招生咨询电话:0871-6512513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ynpc.edu.cn
招生电子信箱:enrolpsc@sina.cn。
学院设有奖、勤(助)、补、减四位一体的助学体系。
奖:对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助(勤):我院学生处根据院属各部门工作要求设勤工助学岗位,由各学生大队推荐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在课余时间到相应工作岗位勤工助学,每月由用工部门考核后发给一定的补助。
补:根据国家、省级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生活困难补助,适当对英烈子女进行生活补助等。
根据国家、省级相关文件和政策,对退役士兵入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入伍、毕业后到边境县基层单位工作的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减:根据相关规定适当减免英烈子女的学费、住宿费、车训费、服装费等。
奖、助、补、减都需本人向所在大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由学生大队评议后,报学生处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