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50 |
| 高职排名 | 666 | 94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7 | 11729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1 | 7765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地址为拉萨市城关区桑伊路1号。其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西藏干部学校附设公安学校,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学校。1980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隶属自治区公安厅,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政法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共开设了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政治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网络安全与执法、刑事科学技术7个专科专业,学制3年。
招生联系电话:0891-6370259
:0891-6312433
学生资助政策
1.贫困生入校即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英烈子女、孤儿可申请减免学费;
3.贫困生经过我校评审后,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生;
4.我校为贫困生设立校内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资助;
5.学习成绩优异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
6.我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我校就读期间,按照藏教厅〔2021〕57号文件,所缴费用(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到自己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报销,并补助生活费,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但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学业)奖学金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等。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83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核准并纳入全国统招计划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坚持内涵发展,勇创职业教育改革开放之先,与厦门特区共成长,是厦门经济特区设立以来创立的第一批民办职业学校。学校秉承“厚德精技”校训,弘扬“嘉庚”精神,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经过39年的发展,已形成涵盖教育、信息、机电、艺术、建筑、经济、管理、医护等多门类特色高职专业27个,在校学生规模已达到7000多人,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已形成声誉较高的教育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