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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2:08:20 解决时间:2022-08-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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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民族医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为广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30,最低位次是77092、广西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0,最低位次是30806。
一、右江民族医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广西本科二批43743077092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广西本科二批49146030806
2.2020年劳动与社会保障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广西本科二批-43276314
文科劳动与社会保障广西本科二批-42033360
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
右江民族医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通晓中外劳动和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专业基础 知识扎实,业务知识面宽,能从事劳动就业、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与商业性保险运作与管理, 并具有理论研究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和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研究方法,在 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领域有较宽的知识面,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理论 研究能力与实际应用能力,了解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制度、方针与政策;能够胜任各级 各类组织中的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及其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协调、组织和决策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有较强的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2.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社交能力以及较强的自学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分析方法,以及系统分析、统计分析、调 查分析等科学方法或技术,掌握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拥有调查研究、分析判 断和协调组织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4.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及办公室管理能力;

5.有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济部门从事实务工作以及在有关的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从 事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金融学。

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社会保障概论、公共政策 学、风险管理、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险学、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劳动与社会保障实习、劳动与社会保障专题调查、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社会保险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三、右江民族医学院
384
校友会(综合)
661
武书连
76
软科(医药)
学校简介

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百色高等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医学院校,并更名为右江民族医学院。

1997年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08年获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成绩。

2000年获得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

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15年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教育部颁发“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

收费项目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奖学金设置

  我校为了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设立了多项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优利特奖学金等。



毕业生就业

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指导下,由学校作为就业推荐的主体,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校成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等工作。

  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年底就业率保持95%以上,2011-2016年连续6年荣获“广西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教育部颁发“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誉称号。《广西电视台》、《广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特色、办学成果,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及赞誉。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第一条  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工作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广西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生(免费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批次录取,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批次录取;高职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录取。

  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第三条 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专业为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单设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此项目面向广西招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地(县)生源。学生被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分别与学校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免费教育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

  第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与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五条  学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各批次录取结束后,若部分专业计划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执行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录取,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已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我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和考生各科目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护理(口腔护理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生仅面向广西招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录取政策。少数民族预科新生按规定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1年,预科学习期满结业,根据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生直升本科专业分配计划,按预科期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分流直升本科各专业学习。

  第七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



  中专 2022-08-0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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