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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18:33 解决时间:2022-08-0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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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9,最低位次是116739、内蒙古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9,最低位次是51784、江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3,最低位次是88728、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7,最低位次是203052、陕西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07,最低位次是83947、甘肃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03,最低位次是53097。
一、榆林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河北本科批-469116739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33732951784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7388728
综合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山东普通类一段-477203052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陕西本科二批-40783947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甘肃本科二批K段40440353097
2.2020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河北本科批505498118536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37437347534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8782911
综合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山东普通类一段-485200827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湖北本科二批-46585606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陕西本科二批-42382660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甘肃本科二批42942951486
3.2019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河南本科二批-456173485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河北本科二批-468119169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39945039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7974005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山东本科批-469153404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教学)陕西本科二批-44183003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甘肃本科二批-44750328
4.2018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内蒙古本科二批-38147198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江西本科二批-47771949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陕西本科二批-43479789
5.2017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陕西本科二批-40680340
二、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介绍
土木类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榆林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面向榆林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建设事业第一线,掌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在设计研究院、工程建设公司、设备制造企业、运营公司等单位从事采暖、通风、空调、净化、冷热源、供热、燃气等方面的规划设计、研发制造、施工安装、运行管理及系统保障等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榆林学院
467
软科(综合)
452
校友会(综合)
545
武书连
学校简介

榆林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农、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院校,是榆林市唯一省属本科院校。学校从绥德师范走来,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23年。绥德师范是播种西北革命火种的地方,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培养了2万余名杰出人才,3位校友成为副国级领导,60多位校友成为新中国党政军高级干部,8位校友担任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70多位校友为中国革命英勇献身,这里为西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与发展做出了特殊而重大的贡献。毛主席曾亲笔为绥师同学题词“奋斗”,习仲勋为绥师题词“革命英才的摇篮”,校友齐心曾为学校题词“西北革命策源地”。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8年,被陕西省确定为一流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单位,被教育部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奖学金设置

榆林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


 

第一条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组织进行。

第三条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范围为在籍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四条  专业奖学金按综合考评结果评定。

第五条  专业奖学金的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和荣誉称号

 

等   级

标准(元/学年)

评定比例

荣誉称号

一等专业奖学金

800

奖  金

720

全班人数5%

三好学生标兵

荣誉奖

80

二等专业奖学金

500

奖  金

440

全班人数10%

校级三好学生

荣誉奖

60

三等专业奖学金

300

奖  金

290

全班人数15%

院(系)级三好学生

荣誉奖

10

优        干

300

奖  金

240

1人/班+
(1—2)人/系

优秀学生干部

荣誉奖

60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专业奖学金:

(一)留级、试读;

(二)学年内受记过及以上处分;

(三)学年内受警告、严重警告累计二次者;

(四)学年三门课程不及格。

第七条  学年内受警告、严重警告或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只能评定三等奖学金。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学生干部:

(一) 受校、院系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学生干部(含通报批评)不能参评。

(二)学年内课程有3门课程不及格,不能参评。

(三)综考和文化课成绩在本班后1/3者,不能参评。

(四)有吸烟、酗酒、打麻将、通宵上网及其他有伤社会风气等不良行为者,不能参评。

(五)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认真负责,在同学中有不良影响者,不能参评。

(六)不积极主动完成工作,贻误工作者不能参评。

第九条  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与学生素质综合考评同步进行。各学院(系)评定的学生专业奖学金结果报学生处审核批准后,学生处将结果报财务处。奖学金由各学院(系)领取,分十个月发放(每学期为五个月)。

第十条  享受专业奖学金和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奖金全部扣发;受到严重警告、警告、全校通报的,奖金分别扣发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

第十一条  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定及日常管理工作由学院(系)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榆林学院学生专业奖学金条例》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条例由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录取方法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者,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者,文化课高者优先)。
困难生资助办法

榆林学院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困难资助基金,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依据“陕西省资助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办法”(试行)[陕教育财发(1992)3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范围:        

凡属我院国家计划招收的在校学生,学习刻苦,成绩良好,遵纪守法,生活俭朴,但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完成正常学业的学生,可申请享受困难资助基金。

二、资助的条件:        

凡学习刻苦认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父母双亡,本人为孤儿,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2、父母年老体弱,长期患重病或身体有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且无亲友资助者;

3、单亲家庭或父母双方均下岗,城镇居民家庭月经济收入人均不足150元者;

4、农村家庭无成年劳动力且经济收入不稳定,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5、家庭经济困难,且家庭上学孩子人数较多,父母确实无法为其提供上学条件者;

三、资金筹措及发放:       

1、学院从学生学费中提取1%作为困难资助基金,分为特困生资助和普困生资助两类。

2、学院特困生资助按学生人数的2%确定,共分五个档次:800元、700元、600元、500元、400元,每年一次。普困生资助按照各系总人数分配,人均20元,由各系根据困难学生情况如实地进行资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家庭及个人遭遇特殊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可适当增大,资助人数一般不超过全系学生总数的4%。困难资助工作一般在每年4月份进行。

3、为了使更多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各种资助额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四、申办程序:       

1、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出具家庭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等);

2、由所在院系通过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困难情况全面了解后,视学生困难程度建立贫困生档案;

3、由各院(系)依据建档情况,按照学生处下达的资助比例、条件及标准确定资助学生的档次,所在院(系)公示后,院(系)会议研究加盖院系公章,报学生处审核,并在全校公示后执行。

4、每学年学校要对被资助的学生进行一次评估。由各院(系)就其家庭经济变化情况,本人学业成绩,在校表现情况及资助金的使用等给予评估并报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将对贫困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助条件者,应取消其资助资格。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所受的资助,并追缴其所受资助的金额:       

1、学习不努力,不刻苦,不思进取,成绩达不到良好以上者。

2、有不良生活习惯,生活不节俭,有吸烟、酗酒或大吃大喝现象者。

3、违反校纪校规,受院(系)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4、家庭因盖新房、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者。

5、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而不积极者。

6、有勤工助学机会,但个人因主观原因而放弃者。

六、目前其它的资助类型:       

1、国家奖助学金

2、榆林市民政局资助

3、何崇鋈教育基金

4、榆林市慈善协会

榆林市慈善协会与榆林学院共同商定,每年由榆林市慈善协会、榆林学院各出资10万元,共20万元,资助当年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优秀特困大学生100名,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00元。

5、对于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慈善捐助,资助对象及具体额度按照资助方的具体要求确定。

 


毕业生就业
榆林学院2017届毕业生专业就业率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总人数 就业人数 就业率
社会工作 本科 46 46 100.00%
化学 本科 41 40 97.56%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35 32 91.43%
环境设计 本科 38 38 100.00%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51 50 98.04%
应用统计学 本科 43 42 97.67%
物联网工程 本科 43 42 97.67%
市场营销 本科 46 42 91.30%
生物科学 本科 82 80 97.56%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科 53 51 96.23%
行政管理 本科 51 48 94.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98 94 95.92%
能源与动力工程 本科 48 44 91.67%
测控技术与仪器 本科 107 101 94.39%
学前教育 本科 51 48 94.12%
植物科学与技术 本科 67 62 92.5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本科 105 95 90.48%
化学工程与工艺 本科 107 95 88.79%
统计学 本科 43 40 93.02%
土木工程 本科 115 106 92.17%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 40 37 92.50%
音乐学 本科 79 70 88.6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本科 103 94 91.26%
体育教育 本科 67 57 85.07%
会计学 本科 100 92 92.00%
旅游管理 本科 37 34 91.89%
动物科学 本科 62 54 87.10%
历史学 本科 70 64 91.4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118 106 89.83%
汉语言文学 本科 163 147 90.18%
油气储运工程 本科 92 83 90.22%
财务管理 本科 101 92 91.09%
舞蹈学 本科 22 20 90.91%
英语 本科 134 120 89.55%
法学 本科 92 81 88.04%
安全工程 本科 50 44 88.00%
物理学 本科 33 27 81.82%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53 44 83.02%
石油工程 本科 105 87 82.86%
美术学 本科 78 62 79.49%
园林 本科 69 51 73.91%
新闻学 本科 53 32 60.38%
语文教育 专科 55 51 92.73%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 29 26 89.66%
供用电技术 专科 33 29 87.88%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专科 22 19 86.36%
会计与审计 专科 22 17 77.27%
护理 专科 220 158 71.82%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专科 1 0 0.00%
合计
3373 2994 88.76%



  中专 2022-08-08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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