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43 | - |
| 高职排名 | 359 | 88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9 | 158117 | 200 | |
| 2021 | 特有民族班 | 专科批 | 331 | 14799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0 | 88670 | 200 | |
| 2021 | 特有民族班 | 专科批 | 418 | 89773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7 | 325984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77 | 54339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71 | 543676 | 150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专科层次的职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昆明市金殿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1955年原林业部昆明林校建立至今,形成了独特的魅力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成材成美、树木树人”的校训、“青山有我、绿树成荫”的校风、“修枝修己、厚德厚生”的教风和“笃行敏学、自信有为”的学风构成了“以树木精神做树人事业”的大学精神核心内涵。作为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职院校,学校历经六十余载更迭发展,为国家培养和造就大批林业科技人才,云南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林业局80%的技术骨干是学校毕业生,被誉为“云南林业人才的绿色摇篮”。
学校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所有的工作围绕着一个核心,就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就业理念。学校近几年年终就业率均在98%以上,已连续十一年荣获云南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奖”或“一等奖”称号。并荣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云南省在专科第一批次录取,云南以外各省、市、区按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批次录取。
我院艺术类只在云南省内招生,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分和文化分录取。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对所有符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或参加云南省组织的“三校生”招生考试的应、往届考生均一视同仁。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创建、东营市人民政府承接续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73年建校的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胜利石油学校和胜利油田卫生学校。
学院在历次山东省评估工作中获评优秀,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建校以来,学院以学生成长和获得良好就业能力为中心,依托企业集群、中国石化和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黄蓝战略,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8万多人,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齐鲁首席技师等一大批青年才俊。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 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4、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5、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
6、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